“你好,我们是市执法局城西大队。你这边装修有办过施工许可证吗?”“什么许可证?我们是装修又不是造房子,也需要办这个?”
近日,城西大队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辖区某KTV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初步测量施工建筑面积达1900余平方米。该处装修不仅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业主对于装修需要许可办证一事也是一头雾水。
执法队员当即在现场开设“法律课堂”,为其讲解室内装修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涉及该KTV的相关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补办施工许可证。由于该单位未按规定补办相应手续,城西大队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此外,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主管人员,对KTV装修施工情况负有管理职责,因其未履行此项法律义务,城西大队对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予以相应处罚。
执法队员在此提醒广大业主,面积大、投入金额比较大的一些施工场所,尤其是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特殊建设工程的装饰装修活动,在开工前务必要先了解是否属于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形,切实做到合法、合规施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案说法: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规定,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特殊建设工程外,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且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装饰装修活动,仍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之规定,即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