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政务 正文

义乌调整14个镇街行政处罚事项 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4-02-28 08:42:1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近日,义乌发布关于调整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决定对14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并从3月1日起施行。

  当前,我市正不断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去年全市14个镇街办结赋权案件2.7万件,赋权事项实施率达54.51%。此次调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镇街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展开,旨在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镇街接得住、管得好。

  从通告内容来看,从3月1日起,佛堂镇统一行使19个领域907项行政处罚权;苏溪镇统一行使15个领域476项行政处罚权;稠城街道、北苑街道统一行使14个领域189项行政处罚权;福田、江东、稠江、后宅、廿三里、城西等6个街道统一行使14个领域193项行政处罚权;上溪、大陈、义亭、赤岸等4个镇统一行使14个领域150项行政处罚权。另外,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如因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公布。

  记者从市执法局了解到,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镇街应及时移送。

  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调整后,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行业行政监管职责,加强镇街案件办理的日常指导和培训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本通告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调整前原行政处罚单位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