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见过你?”日前,男子朱某某因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群众举报并报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东中队民警紧急出动并“逮”个正着。见到朱某某后,民警一眼就认出了这张“老面孔”,今年1月,朱某某因无证驾驶曾被该民警查获,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这次,朱某某又因为别的原因再次被该民警查获。3月29日18时许,朱某某与老乡等人在青口清溪路的一家大排档吃晚饭,期间喝了一两半白酒和半瓶啤酒。因距离暂住地只有六七百米路程,酒后的朱某某抱着侥幸心理,带上几个老乡驾车前往暂住地。不料,朱某某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一名细心群众发现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朱某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3毫克/100毫升,达到并超过了饮酒后驾车的临界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且,朱某某的驾驶证目前还处于一年实习期内,于今年3月25日刚刚在河北考试通过,驾驶证正在邮寄途中,朱某某尚未收到。
4月1日,鉴于朱某某在实习期内酒后驾车,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朱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注销实习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