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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构建生态警务共同体 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的“家”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51:26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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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4月8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今年湖面上又多了几种栖息鸟类。”春天的义乌市植物园,跃动着不少空中“精灵”,义乌华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跃明是观鸟爱好者,每年都会留意植物园的“新客人”。

  实际上,朱跃明还有一个身份——义乌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这些年与义乌警方合力保护了众多珍稀动物。

  作为守护生态文明的重要生力军,近年来,义乌公安凝聚生态共治合力,通过“警企”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构建生态警务共同体,朱跃明所负责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就是其中之一。

  近5年来,义乌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响应率100%,2023年以来,已收容救护野生动物十余种400余条(只),立案查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1起,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3000余件(只)。

  “110”携手“120” 构建野生动物救治“新联盟”

  春和景明,草木初荫,位于义乌市植物园入口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人头攒动。目光如炬的凤头鹰、怡然自得的草鸮、闲庭信步的狐狸……它们是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特殊住客,吸引了大批游客的目光。在这里,它们疗养康复,得到野生动物“医师”的悉心照料。

  义乌市野生保护动物中心占地面积约40亩,由义乌华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义乌市城投集团共建,现有动物千余只,除专业承担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外,中心还通过市场化模式对游客开放,大部分盈利用于野生动物保护,2023年客流量达46万人次。

  朱跃明介绍,中心配备3名专业兽医,配置设备室、治疗室和观察室,还有自己的繁育研究中心。早在2021年,中心就和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畅通救助渠道,目前已协助公安机关救助猫头鹰、白鹇、白鹭、黄麂等十余种野生动物,仅2023年就通过医疗救助68起。

  “公安机关移送的野生动物主要是非法收缴以及群众报警救助,身体状况良好的直接放归大自然,如果受伤,则移交给救护中心,待恢复后放归。”义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方茂表示,“这里就像是野生动物保护的‘120’,现在正是幼鸟离巢学飞的季节,受伤机率大,是中心救助的高峰期。”

  让“爱”可持续 探索动物保护“新模式”

  最近,义乌公安在植物园设立了义乌湿地公园生态警务室,依托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实现生态环境修复、珍贵物种保护、治理成果展示、生态文明宣教、公益组织活动等功能,并与城投集团等多家企业签订警企联动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和任务。

  “如何让野生动物保护更有可持续性?作为县级公安机关,我们正在探索一条‘公安主导、企业参与、群众支持’的生态警务体系建设模式。”义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国兴表示,“保护生态环境,落到基层公安机关,就是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凝聚野生动物‘保护网’的强大合力。”

  “赤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们看这是游隼,世界上飞得最快的鸟,等他换羽完成就可以放飞……”在救护中心野生动物保护区,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民警孙佳丽正生动地向前来春游的学生们讲解着小动物们的“救助故事”。

  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曝光率”,义乌公安还牵头成立了由民警、园区工作人员、救助志愿者等组成的“生态义警”宣讲团,结合“爱鸟周”“世界地球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民警孙佳丽就是宣讲团一员,“我们把课堂搬进受众和动物之间,沉浸式带大家感受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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