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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最高可罚1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4-12 08:50:56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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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馆不能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请立即整改。”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在宗泽北路某宾馆检查时,发现未被预订的客房卫生间内摆放着牙膏、牙刷、面巾等一次性用品。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其整改,并进行宣传教育。

  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开展“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每到一处,执法队员重点检查客房内是否提前摆放牙刷、牙膏、拖鞋等一次性用品,酒店前台等显著位置是否摆放“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温馨提示等情况。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提供可循环利用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消费用品。如果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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