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23.45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全面遏制了新增违法用地问题,连续三年卫片执法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充分调动起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耕地保护良性竞争格局……这是我市近年来在耕地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单。
粮安天下,地为根基。耕地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近年来,义乌市始终坚持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金华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毫不动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规划引领、完善制度、强化执法、创新驱动等多项举措,推动耕地保护与城市建设协同发展。
今年4月,义乌市被评为2024年度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夺得全省首批乡村振兴“神农鼎·银鼎”。
坚持规划引领 科学统筹耕地保护格局
义乌市以《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托,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功能分区,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明确耕地保护范围及任务23.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及任务19.64万亩,并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空间落地上图。
义乌着力优化耕地保护空间格局,编制《义乌市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23—2035年)和《义乌市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推动耕地空间、数量、质量、生态、产能“五位一体”保护,融合地方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产业,完善耕地多功能复合利用,构建“一带、三区、多点”的耕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通过内业分析、外业踏勘等方式,义乌对全市范围内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建立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明确后备资源的数量、类型及分布,为耕地补充提供科学依据。
坚持完善制度 落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体系。义乌建立健全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机制。
构建齐抓共管的协同保护格局。我市相继出台《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预防项目乱占耕地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资规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执法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方位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努力营造保护耕地良好氛围。结合湿地日、地球日、土地日、宪法日以及日常科普工作,为镇街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市民群众开展执法卫片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宣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增强全社会的耕地保护意识。
坚持多措并举 确保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义乌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如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年初组织开展需求调查,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耕地不减少;同时立足自身挖潜垦造耕地,强化耕地补充。
稳妥推进耕地功能恢复。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土地类型、流转期限、经济价值、经营状况等情况实行分类施策,我市提前做到政策解释和资金补偿“双到位”,稳妥有序推进耕地功能恢复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恢复耕地3万余亩。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凡用地、先挖潜”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解决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突出问题,2021年以来,全市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1277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7124万亩,处置闲置土地0.0589万亩,整治低效用地1.5018万亩,以此通过节约集约利用来减轻占用耕地的压力。
坚持常态长效 着力完善耕地监管机制
一是健全耕地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义乌依托田长制,建立健全耕地日常巡查监管,同时通过提前介入变更调查,及时发现违法图斑,确保将变更调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降到最低。
二是充分发挥耕地智慧巡查功能。依托“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对耕地开展定期巡查和24小时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落实整改,将破坏耕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推进耕地保护法治化。联合法院、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构建“田长+法官+检察官”体系深化田长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创新建立“一镇(街道)一庭一法官”“一镇(街道)一室一检察官”配套制度。在镇街村社区共享法庭设立“耕地法官”联络站,在乡村振兴公益保护办公室设立“耕地检察官”联络站,通过司法力量下沉,为耕地保护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推动形成耕地保护司法监督长效机制。
坚持探索创新 激发耕地保护内生动力
我市通过耕地奖补调动耕地保护积极性。如制定出台《义乌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调整土地整治奖补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有效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通过保障农户建房需求提高耕地保护的支持度。自开展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以来,全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垦造耕地等农用地整治项目56个,整治面积3.84万亩,形成连片永久基本农田4671亩,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1427亩,解决了乡村因永久基本农田围村而无法建设实施的历史困境,保障了1400户农户的建房需求,切实提高了农户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支持度。
通过建设和美乡村,让群众获得幸福感。
通过建设用地拆除复垦,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布局,整合零散破碎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深挖补充耕地潜力、严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同步加强生态修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采取多元化措施,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助力城乡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