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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万元 义乌市民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请举报

发布时间: 2022-08-05 09:28: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余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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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50万元!日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再次公开生态环保24小时有奖举报热线85364411,依据《金华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民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

  《办法》明确了奖励部门、举报范围、适用条件、奖励金额等内容。其中,奖励范围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二是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及在线监控系统弄虚作假;三是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或违法排放污染物;四是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五是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六是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无主放射源或无主放射性废物线索的;七是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其他性质恶劣且不易发现的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

  奖励金额如何发放?《办法》明确,一般情况下,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5%,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的奖励;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的奖励。同一举报事项符合多种奖励情形的,可以叠加奖励。对提供无主放射源和无主放射性废物线索的,给予举报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

  《办法》还设置了最高50万元的“重金悬赏”。对于举报长期严重超标偷排污染物、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数量巨大等环境污染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查实的,报属地人民政府同意,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无法取得有效破案证据的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或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经属地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案件线索,征集破案有效证据或线索,悬赏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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