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6月,全市共党政纪立案175件,移送司法机关20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16次,检查单位99家,发现问题31个,问责人员39人;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咬耳扯袖、约谈、函询48人次;通过“去三公”活动,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5.87%……
进入2016年,我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集中火力”正风反腐,“重拳出击”严惩违纪,一条条禁令扫除“积弊”,一项项举措涤荡“雾霾”,铁肩担当,利剑高擎,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增强,“清廉商城”呈现新面貌。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做到‘党的组织建在哪里、主体责任就跟进到哪里,党的工作延伸到哪里、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上,市委书记盛秋平的讲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厘清党委的权力和责任,市委主动担当,扛起主体责任这尊“重鼎”。今年上半年,市委共召开25次常委会,其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达16次。仅4月份就出台了规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管理、民间借贷行为、房产买卖租赁行为等三个办法,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分内事”。年初,14个镇街、9个部门、1个国企专题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市纪委领导进行一对一点评并反馈测评情况。全市各镇街、部门按照年初提出467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按照“七必述”要求完成全市2015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做法由新华社以内参抄送件报中纪委领导。
与此同时,市纪委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一案双查”,压实“两个责任”,今年来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已问责3人。
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一层抓一层传导压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有声,推进有力。
“巡视整改”成效凸显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去年7月30日至9月2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今年1月11日,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四个方面36个问题。市委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掩饰,针对巡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159条整改措施。同时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由市委负总责,制订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逐项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市纪委协助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每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督促,并发通报,共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通报》9期。目前,巡视组移交的37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人,给予党政纪处理49人,批评教育40人。严肃查处巡视组反馈指出的7名市管干部涉嫌低价购房问题,从严核查巡视组交办的17件问题线索。制定的159项整改措施中,目前已整改落实141项(其中常态化坚持的28项),完成88.68%。
为巩固整改成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市举一反三,出台了《义乌市关于规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一家两制”管理的暂行办法》等19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制度,通过建立、落实制度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
“巡察利剑”愈发锋利
佛堂镇倍磊三村村两委成员陈某某等4人,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稠江街道高庚村原村支部书记张某某,因涉嫌冒领土地征用款及骗取贷款被开除党籍,并依法逮捕……
组建14个巡察组、全年安排5—6轮巡察、深入70个以上村(居)……为践行总书记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去年开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轮专项巡察的基础上,今年2月23日开始,我市展开了又一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着力发现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目前,已开展三轮巡察,前两轮共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问题突出村(居)28个,发现11类问题线索607条。
“通过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压实责任严肃纪律、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挂牌销号落实整改等举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农村党员干部,成功化解了一批农村信访积案难案,巡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截至6月底,累计办结501条,办结率为82.5%,党纪立案6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效能问责13人。
巡察过程中,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如针对巡察中发现“三资”管理、宅基地选位、工程招投标等问题集中,而现有相关制度刚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和监督力问题,制定出台《旧村改造宅基地投标选位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的若干意见》等一批新制度,目前均已下发实施。
“信访办理”提质减存
当前,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举报不断增加,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反映出来。新形势下,如何把握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更好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全员办信、分级办理、规范流程、强化考核、规范报结等举措,努力降存量、控增量,切实做好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经过半年努力,纪检信访“两降低三提高”各项指标不断优化。据统计,今年1—6月全市信访总量767件,同比下降14%;涉信访村居比率18.8%,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实名举报率65%,同比上升19.7个百分点;工作程序和态度反馈满意率、结果反馈满意率分别为91.1%、63.3%,同比分别上升25.6个、23.6个百分点。
同时,压实办信责任,落实市级领导包案48件、委局领导包案14件、镇(街道)班子成员领导包案226件。全面推行村监委主任涉村纪检信访调处第一责任人制度,村监委主任成为涉村纪检信访化解的重要力量。据统计,1—6月共交办第一责任人办理53件,完成40件,工作程序和态度反馈满意率93.3%,结果反馈满意率80%,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