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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别人前先查自己 义乌探索安全生产多方位培训机制

发布时间: 2016-09-30 09:13:5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中国义乌网9月3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日前,佛堂、赤岸、廿三里等镇街安全生产业务骨干网格长、网格员,齐聚市委党校进行为期一天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从去年开始,市安委办就会牵头组织多班次的专题培训,全市14个镇街的相关人员都按班次参加。这两年,我市积极探索培训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推行多方位培训机制。

  网格员培训,查别人前先查自己

  “安全生产一定要两手抓,一手抓隐患排查治理,一手抓宣传教育培训,而且两手都要硬。”几乎每次大大小小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要反复强调“两手抓”意识。

  多年来,我市非常注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全市专职安监人员、镇(街)干部工作人员、村(居)巡查员和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等分层面展开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共培训企业负责人3517人、安管员725人、特种作业人员666人、从业人员411713人;今年截至目前,已培训企业负责人2665人、安管员1032人、特种作业人员389人、从业人员213795人,培训村居主要负责人、安全员1700余人。

  就目前而言,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执法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网格人员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近年来,镇街网格员因监管不力或监管不当而被问责追究的并不鲜见。究其原因,除了责任心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相关知识欠缺也是一大原因。

  “去企业、出租房检查前,先查查自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清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知识是否掌握?廉洁自律有没有做到?”几乎在每一期的专题培训动员会上,主办方都会语重心长地给学员敲警钟。

  员工培训,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对企业来说,职工的安全培训是治理隐患的关键措施。机器出现故障,员工没有防护措施贸然抢修,结果酿成死伤惨剧;作业人员在未检测井道气体的情况下,冒险进入井中作业导致中毒,其他人员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多起事故都和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到位有关。

  为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市安监部门一直努力探索安全教育培训新方法新模式。2009年,为了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我市在全市各镇街和33家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企业内,挂牌成立了46所安全生产培训学校。

  据了解,在规上企业内设立“安全培训学校”的安全生产宣教模式,当时在我省尚属首例。从多年运行情况来看,此举产生成效明显。

  目标细化,新《条例》完善培训条款

  日前,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开始实施。

  原《安全生产法》曾明确,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才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实际情况来看,该要求过低,不适应当前安全监管的现状,难以解决“没人管、不会管”的问题。为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以从业人员是否超过100人为基础标准来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此外,《条例》更加细化了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条款。第十四条增加了两个条款:一是从业人员除了要接受岗前培训的条款外,还增加了离岗六个月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生产经营单位除了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外,还增加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由从业人员本人核对并签名,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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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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