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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与每个义乌人都有关的户籍改革13问

发布时间: 2016-10-28 12:16:5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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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28日讯(记者 蒋守洋)11月1日起,义乌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10月28日,金华市户改办在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就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了重点解读。下面中国义乌网就为广大网友梳理与大家关系最密切的13个问题。

  1.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五项: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调整完善户口迁移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居住证制度,四是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五是同步推进配套公共服务政策调整。

  2.取消户口性质后,与其相关的政策是否调整?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后,今后出台的各项政策,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原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各项政策,也将逐步调整到位。

  3.户改后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在农村的权益会不会有影响?

  不会。此次户改,将严格执行“农村利益可保留,城镇利益可享受”的基本要求。即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原先拥有的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将继续享有。

  4.户籍制度改革对进城落户的农民有什么好处?

  总体上讲,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除了能保留原农村相关权益外,落户城镇后,还将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各方面相关权益待遇。

  5.户改后,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在城镇落户?

  凡是在城镇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就业、人才引进、投资兴业、特出贡献以及亲属投靠等原因条件的,都可在城镇申请落户。

  6.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在城镇有合法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廉租房使用权人员,可在城镇申请落户。

  7.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且按国家规定连续在本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条件的(最长不超过3年),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也就是说,没有自己房子的流动人口,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在金华落实户口。

  8.有学历、职称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落户。

  9.有特殊贡献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获得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相当层级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0.投靠落户的规定是怎样的?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被投靠人户内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老年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投靠落户。

  11.户改后,要不要去重新换领户口簿?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后不集中换发新的户口簿。但是居民在办理户口事项时,必须换发新的户口簿。居民要求换发的,也可以换发新的户口簿。

  12.此次户改的时间节点是什么时候?

  此次户改以2016年11月1日0时为时间节点,全市完成户口性质转换工作,全面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

  13.义乌户籍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如何?

  义乌市将于11月1日0时取消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10月27日(星期四)8时30分至10月31日(星期一)24时,总共5天时间,义乌公安机关(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各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暂停办理户籍及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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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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