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反欺诈中心电话
中国义乌网2月18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沈一凡)近期,有不少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或各类客服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对防范意识淡薄者实施诈骗。昨天(2月17日)傍晚,就有一名义乌女子轻信假警察的谎言,不信真警察的警告,最终被不法分子骗走1.7万元。
2月17日17时许,义乌市反欺诈中心接到预警称,有诈骗嫌疑人正与义乌一女子刘某通话,后者很有可能被骗。
接到预警后,义乌市反欺诈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拨打刘某电话,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随后与其丈夫廖某取的联系,并在电话中表明了是义乌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随后告诉对方刘某正在与诈骗分子通话。经了解,工作人员得知廖某夫妇一同在住处,并无钱财被骗,且再三提醒廖某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给陌生人汇钱。
随后,工作人员继续与廖某所在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要求警员前往暂住地核查,但廖某称夫妇俩已离开义乌,正在东阳。再次与廖某取得联系,对方仍表示并无钱财被骗。
半小时后,警方接到刘某报警称,被骗1.7万元。
据刘某介绍,她最初接到一名自称“移动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其名下的一北京号码内欠下3000余元话费,若非本人所为,可能是其身份信息不慎泄漏,希望她与北京警方联系核实,并“热心”地提供警方号码。“我联系了那个号码,接电话的人自称“庞警官”,说为了防止信息泄漏进一步造成损失,警方可以帮助保管财物,并让我把钱打到他指定的账户。”刘某告诉中国义乌网记者。
随后,刘某便将卡内的1.7万元汇至“庞警官”所称的“安全账户”,直到完成操作与老公廖某说起,才知道自己被骗。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在此,义乌警方郑重提醒,“公检法”机关不存在任何所谓的“安全账户”。若有陌生来电,谨记“三不一要”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2.不透露:无论什么情况不要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3.不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4.要及时报案:万一本人或亲友被骗一定要及时报警。“六个一律”1.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3.只要一谈到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要求汇款的,一律挂掉。4.所有短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6.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八个凡是”1.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都是诈骗;2.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3.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4.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5.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都是诈骗;6.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资金审查”的,都是诈骗;7.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打款的,都是诈骗;8.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