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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 义乌扎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 2017-03-23 10:11:4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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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市纪委工作人员,有群众来信反映你在廉政勤政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近日,市纪委就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件陆续开展了多次严肃的“面对面”谈话,及时咬耳扯袖,使被谈话人红脸出汗,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提醒和教育效果。

  这是我市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尤其是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的一个镜头。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过去一年,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这一重要精神,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匡正越轨、出界行为,最大限度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推动了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义乌落地生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2016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247件,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函询600余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309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0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0人,实现了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践“四种形态”,不仅仅是纪委一家的事

  “有群众反映你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请你作出说明。”这是去年佛堂镇党委负责人对某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的内容。

  收到反映后,打电话问问、坐下来谈谈、书面发函让当事人提交情况说明,已成为我市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

  落实“四种形态”,离不开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去年,市委以向我看齐的政治勇气和担当,以上率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常委会建立并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学习制度,求真务实推进干部人事立体工程改革,不断优化选人用人风气。市委书记盛秋平带头包案化解纪检信访、认真落实对班子同志和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咬耳扯袖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

  市委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之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有56名市管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

  责任层层压实。在赤岸镇某公墓工程管理存在的以次充好虚增工程款问题中,赤岸镇党委负责人对参与工程管理的班子成员、村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主动配合纪委调查,并陪同相关违纪人员到市纪委“自首”;国土局对涉及信访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围绕群众反映比较集中、作风问题等约谈相关人员……

  尽管谈话函询已不再新鲜,但其中仍有一些声音存在———“是领导让我找你谈谈”“找你谈话是市纪委安排的”。这背后是某些领导干部不敢担当的心态、不够尽责的作为。而在义乌,一种观点已逐渐成为共识:“四种形态”不仅仅是纪委一家的事,而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

  抓早抓小抓平时,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公车私用哪怕是顺便接送一下,也是混淆了公私关系,不单单是浪费集体财产,背后还会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老百姓看在眼里,心里会怎么想?”日前,针对信访反映的公车私用情况,市纪委及时找被反映人“面对面”谈话。一针见血的提醒,让被谈话人坐立不安,不由自主地“红了脸、出了汗”。

  今年初,有群众向市纪委反映:苏溪镇中校长朱某去年存在由司机接送上下班的情况,其儿子在杭州就学,周末乘火车去杭州也曾由司机用校车到义乌火车站接送。朱某因此被市纪委约谈,并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实践‘四种形态’,不是简单地审查干部、处理干部,而是要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预防在前,及时敲警钟、亮黄牌、闪红灯,把党员干部从违纪边缘拉回来,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来,全市纪检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及时调整职责定位,转变执纪方式,扩大谈话、函询范围,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在党员干部“着凉打喷嚏”的时候,及时督促他们添加衣服或打预防针,防止小错酿成大错。2016年全市共实施谈话函询600余人次,其中市管干部55人次,科级干部24人次,副科级干部22人次。

  此外,去年我市探索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出台《义乌市鼓励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不实举报,市纪委通过个人谈心谈话等多种渠道,与被举报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及时为50余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旗帜鲜明地为敢于作为、苦干实干、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

  系列廉政大讲堂、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组织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观看新编廉政婺剧《徐文清公》、制作“清廉商城”各类公益宣传广告、发布《“清廉商城”建设蓝皮书》……形式多样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警示教育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专项纪律检查活动,唤醒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使党规党纪成为党员心中“带电”的“高压线”。

  刮骨疗毒利剑高悬,严肃惩治“极少数”

  随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一些党员干部也曾有困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败高压态势减弱?是不是会对“老虎”重罪轻罚、高举轻放?

  行动是最有力的回答。去年底,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多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后宅街道原党委委员宋某涉嫌严重违纪,被给予留察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市公路管理所黄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件件违纪案件的严肃查办,释放出我市坚持利剑高悬、刮骨疗毒的强烈信号:在最大限度地正“歪树”、治“病树”的同时,对极少数患“重病”的党员干部进行严厉惩处,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各种手段,做到处理措施逐级递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2016年,我市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着力整治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据统计,全年共完成70个信访问题突出村(居)的巡察,已党纪立案83人,党纪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效能问责45人,责任倒查6名“两个责任”不落实的镇街干部,有力净化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执纪问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下大力气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切实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高高举起纪律这把‘戒尺’,才能有效地教育警醒更多的党员干部自我约束、遵规守纪,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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