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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取得首个地理证明商标 今后查处假冒“义乌红糖”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 2017-03-25 10:44:48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燕妮

  中国义乌网3月25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燕妮)日前,中国义乌网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悉,“义乌红糖”正式被核准注册为地理证明商标,成为义乌市取得的首个地理证明商标,实现了义乌《商标法》意义上地理证明商标零的突破。

  据了解,地理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义乌红糖’是义乌的一张金名片,地理证明商标的申请成功,可以更好地合理、充分地利用和保存义乌古法制糖的工艺,保护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义乌红糖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义乌红糖的品质,推动义乌红糖产业的发展。”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从2014年开始,市场监管局就主动与市农业局对接,要求加大对义乌红糖地理证明商标的培育力度,“义乌红糖加工工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3104-2014)、《红糖标准》QB/T4561—2013的要求不相同,导致有红糖产品质量大多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当时农业局下属的义乌市红糖产业协会对申报工作存在思想顾虑。

网络配图

  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国家商标局沟通协调,说明原因,整理申报资料,并于2015年2月由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经过2年多的努力,最终成功注册。

  近年来,由于义乌红糖深受全国消费者的喜爱,身价倍增,造成一些非本地产甘蔗运入义乌榨汁熬糖冒充义乌红糖,还出现了在红糖加工熬制过程中添加白糖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义乌红糖质量和声誉。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虽然义乌红糖也曾被农业部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但都因为缺乏行政处罚手段而无法处置不法行为,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证明商标是商标法中规定的具有国家强制力保证的商标,所以今后未经义乌红糖产业协会许可擅自使用地理证明商标的行为,就可以按照商标侵权行为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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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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