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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七带头”纪律 义乌市纪委全力助推“剿劣”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 2017-03-30 09:15:4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李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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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3月3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李爽爽)昨日,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剿灭劣Ⅴ类水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做到“七带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在行动中的纪律要求,全力助推剿灭劣Ⅴ类水攻坚行动。

  据了解,“七带头”是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带头拥护市委市政府剿灭劣Ⅴ类水行动的各项部署;带头参与水体污染源排查整治;带头支持、协助剿灭劣Ⅴ类水“九大工程”的推进;带头关停涉及自身的违法涉水污染企业、拆除涉水污染违建;带头维护水岸、水体清洁;带头实行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带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亲友支持配合剿灭劣Ⅴ类水行动。

  市纪委将组建巡察组,对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党员干部作风效能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督促镇街及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剿灭劣Ⅴ类水工作职责,确保市镇(街)村三级河长制、“一溪一策”及“一河一策”措施、河道保洁机制、村居社区河段长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等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九大源头治理。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党员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跑风漏气,为他人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截留资金、贪污侵占的;党员干部在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以及党员干部因排污超标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从严从速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对党员干部违反治水纪律的信访举报,优先重点查核处理,为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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