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1日讯(通讯员 王忠明 商报记者 李爽爽)日前,市监察委员会查办的留置第一案———原义乌市民大学财务联络员王某涉嫌贪污案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某涉嫌贪污的有关问题线索,系2017年10月20日由市教育局移送市监委,市监委随即展开初步核实,于11月2日立案,经金华市监委批准于同日对王某采取留置措施。11月7日王某被解除留置措施并移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是市监委组建以来办理的第一起适用监察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具有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贪污次数多等特点。市监委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在上级监察机关的有力指导下,严格依照相关规定,通过缜密细致的初核和全面规范的调查,高质高效完成了案件办理。
庭审中,王某对起诉书指控的其于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市民大学培训经费的发放结报过程中,先后35次编造培训经费结算表或借条,采用套印学校领导签名向教育局财务中心结报培训经费的方法,骗取巨额公款用于个人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全委纪检监察干部观摩旁听了此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