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2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近日,义乌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发现原本被查封的浙江天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及时进行消防隐患整改、未经消防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营业,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随后,义乌市公安局对2名违法人员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我们知道封条不能擅自撕毁,以为从被封的电表箱外面接通电源,继续营业不会被发现。”3月22日,在拘留所内2名违法人员对自己不懂法的行为懊悔不已。
去年10月14日,义乌消防部门在义乌市国信证券大厦21楼浙江天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
今年2月2日,消防部门对该公司复查,发现没有按处罚决定停止营业,当场进行查封,并在公司电闸上贴了封条。2月26日,违法行为人董某和阮某在明知被消防支队查封的情况下仍然正常营业。
近日,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对查封单位进行“回头看”,发现场所在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仍然正常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义乌市公安局依法对天奢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董某和阮某给予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