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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可全城通办

发布时间: 2018-05-02 09:44:2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楼 玲

  中国义乌网5月2日讯(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楼玲)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5月1日起,市民可前往全城任何一个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处理非现场简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

  据了解,各交警大队均可处理登记地为金华地区的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高速违法行为);可处理登记地为金华地区以外的车辆在金华地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包括高速违法行为)。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指电子监控拍摄的闯红灯、逆行、超速、违停等非现场违法行为,以及路面民警现场执法所拍摄的车辆违停行为。而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到西城路88号处罚中心处理。

  处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需携带以下证件:1.普通车辆违法处理需要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公安部规定);2.“两客一危”,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除了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3.营运车,即出租车和教练车,除了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外,出租车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教练车还需提供教练证(或上岗证)。

  此外,市民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罚大队和稠江、稠城、江东、福田、北苑、后宅、廿三里、苏溪、佛堂、上溪、义亭等交警大队处理。各交警大队工作时间为:夏令时上午0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08:3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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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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