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3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卢丽珍
)诚实守信是社会生活的“通行证”。自2017年底被列为全省“信用交通市”创建试点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牢牢把握交通运输行业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初步奠定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基层基础。
发挥信用评价“指挥棒”作用
“在‘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环节,我们引导建设单位把信用评价作为一项重要的定标因素,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在阳光大道与江东互通工程施工现场,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工程的招投标,就是综合运用了省信用、地方信用和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最后确定了施工单位。
2016年开始,我市先后出台《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等,为社会法人分设A-E五个信用等级,低信用等级、低信用分的社会法人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将会处处受限。“措施实施以来,低信用等级的建筑企业,就相当于断了生计。”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9月以来,义乌法院共计执结以建筑、建设、市政等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30件,涉及被执行人45家,实现到位标的2.33亿元,化解了一大批企业欠薪案件,这些都得益于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在工程招投标和定标过程中的运用。
“规则义乌、义行天下”。2016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全面采集历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企业信用等级考核结果信息,建立涵盖9大类24项内容的交通运输企业信用库和从业人员信用库,为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今年9月,该局共采集各类信用信息54582条,全部上传至义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市各部门信用信息综合形成义乌市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迄今为止,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开展信用核查1860次,119家次企业在投标活动中受限。”
同时,他们还根据核查出的信用等级,对行政相对人实施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截至目前,该局共实施信用核查1241次,落实联合奖惩措施156次,推出联合奖惩案例34个。
“信用出租”成为“信用义乌”践行者
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具体做法是:通过全面采集、分析、运用出租汽车行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各类信用信息,实现对出租汽车行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综合信用评价,根据形成的信用等级采取分级管理措施。
根据今年1月出台的《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该局将信用等级差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列入“出租车禁入者名单”。截至目前,该局共扣除305名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信用分1206分,全力打造“信用出租、文明出行”的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
同时,在公共交通出行领域推出个人守信激励政策,专门制定了《义乌市公共交通出行领域个人守信激励实施细则》,对信用等级高的守信个人给予搭乘公交车最低5折的票价优惠,引导市民注重自身信用,营造“信用交通”的良好氛围。
可以说,近一年来,我市“信用交通”创建工作从全面落地到初显成效,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据介绍,市交通运输局以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信用记录、信用共享、信用应用、信用规范、信用文化、信用保障”六个全覆盖为目标,正逐步建立起与义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