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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核发首张以网上店铺作为经营场所的执照

发布时间: 2019-01-11 09:44:36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吴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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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新《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1月3日,义乌核发了首张以网上店铺作为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义乌市则美电子商务商行,执照上经营场所一栏登记为拼多多平台,这标志着新法在义乌顺利落地。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除了以往传统电商主体登记方式外,还新增了一种新型登记模式,即对于无实体经营场所而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电商经营者,则允许其将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店铺直接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为便利电商申领该类新型“身份证”,义乌从“学、联、导”三方面入手畅通规范高效的准入通道。紧扣《电子商务法》实施的时间节点,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提早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习讨论,研读新法,将依法登记精神贯彻到底。同时主动对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导文件对登记主体、登记材料、办理程序等具体操作要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细化和总结,并对关键的涉及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需提供的规范性材料进行明确。此外还手把手指导群众快速完成申报,执照申领后,提醒其依照《电子商务法》的要求,及时做好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的公示。

  近年来,义乌电子商务主体始终处于高位增涨态势,截至目前已突破13万户。其中2018年新设市场主体总量中电子商务就超过了四成,意味着每两个新登记主体中就有一个是网商“店小二”。新《电子商务法》的施行,有望为义乌网商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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