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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腊八当天的万人活动 是谁为这份爱心加了“安全分”?

发布时间: 2019-01-14 21:09:5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邹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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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邹炜 编辑 童晓)一年一度的腊八节刚过,嘴角是否还留有余味?

  近年来,义乌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宗教机构根据古代腊八施粥过节这一传统,纷纷熬制“腊八粥”并向社会民众免费赠粥。

  免费赠粥既有沿袭传统习俗、群众喜闻乐见的特点,还具有人文关爱、慈善公益的内涵,值得尊重和赞赏。那么,这背后的安全如何保障呢?

  “由于施粥对象极为庞大,且食材购置、炊具准备、熬制过程均由各个机构自行组织和把控,如果不加以重视关注并监督引导,这场涉及数万人的食品发放可能产生重大的安全隐患。”义乌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1月上旬以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经深入了解,得知部分机构存在没有生产条件、加工外包、熬制场所卫生难以保证等问题,而少数宗教机构食材又是来自社会募捐,质量无法把控,同时部分机构还面向社会招募义工熬粥,但没有要求义工必须身体健康。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机构在加工场所有限的情况下,往往选择露天熬制,但近期阴雨不断,露天加工卫生堪忧,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

  经研究后,义乌检察机关认为,应当尊重这一传统习俗和社会自发、群众普遍认可的公益活动,不宜简单化处置,而应加以引导并逐步健全。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这一领域具有公益诉讼的监督职能。义乌检察机关认为,虽然公益诉讼的重心一般是对违法事项的事后督促整改,但涉及数万人的食品安全,应将检察机关职能进行必要的前移,将工作重心放在“事前”督促。

  于是,1月8日至11日,义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派出检察官,分赴相关发放单位进行现场督导,进行食品安全警示,引导发放单位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食品来源和加工炊具等的安全,并要求食品加工场所提供加工人员的名单备案备查以及通报相关单位等。

  下一步,义乌检察机关对活动中发现的确有突出食品安全重大违规和隐患问题的,还将另行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以规范,确保包括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食品安全。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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