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媒体看义乌>2016年>最新报道 正文

【浙江新闻客户端】三个案例告诉你 在义乌的无户口人员该如何申报户口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没有户口,办不了身份证,上学、就业、出行等都会遇到诸多麻烦。今天(9月21日)下午,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浙政办发[2016]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义乌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及各基层派出所将对全市无户口进行集中清理上报登记,逐一核实查证解决,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

  据了解,此次集中解决的户口为以下五大类:(一)出生未申报登记;(二)收养登记;(三)因疑似失踪或疑似死亡被注销户口后重新出现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可向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四)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五)其他无户口人员。

  目前,义乌公安窗口已调查登记了全市出生未申报、收养未申报、户口注销未恢复、迁出未落户等无户口人员462人。接下来,公安登记机关将与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疑难问题。

  咨询电话:85578859(何梅芳)

  【浙江新闻+】登记户口遇疑难问题怎么办,三个案例告诉你

  案例一:

  1994年,义乌市朱某未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便与诸暨市金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995年12月,俩人用化名,在义乌市妇幼保健院生育一子,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2000年,违规以收养名义,在义乌市方某家办理了其子的落户手续。2006年,朱某与金某登记结婚。同年,其子违规落户被发现,户口被注销。之后,因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其子一直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实施意见》,朱某、金某应说明情况,交验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在向义乌市妇幼保健院补领《出生医学证明》后,随朱某或金某办理儿子的常住户口登记。目前,小孩的常住户口已登记。

  案例二:

  三十多年前,原籍三门县的罗女士与象山县的陈先生相恋,因父母反对,一气之下便与陈先生到象山县一小岛居住。之后,未回过娘家,也未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当年,村里认为其已经外嫁,罗女士的户口被注销。

  根据《实施意见》,罗女士可向三门县注销原籍户口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经核实确认罗女士未在象山等地落户,可办理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在恢复户口后,罗女士可向象山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目前,罗女士的常住户口登记已恢复。

  案例三:

  原籍建德的徐某被某省“海外留学教育中心”录取,于1991年9月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报到后,发现学校打着“海外留学”名义骗取招生,就中途辍学,随身携带的户口迁移证未上交学校,当地派出所也未予以落户。多年过后,想到原籍派出所恢复户口,发现户口迁移证已经遗失,某省“海外留学教育中心”也早已撤销,户口之事就一直搁着。

  根据《实施意见》,徐某可向建德市公安局原籍派出所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经查清徐某无户口的事实后,当地公安机关可予恢复户口。现徐某的常住户口登记已恢复。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