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18日讯(商报记者 李爽爽 通讯员 王忠明)去年8月,稠江街道监察办公室(简称“监察办”)收到反映某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后,立即进行政务立案调查,最终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这是义乌市不断创新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演绎。2018年,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决有力地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为建设清廉义乌提供坚强保障。
强内控 顺流程 激发监督新效率
“这个问题线索经过补充核查,可以作了结处理,我同意。”“我也同意。”……2018年5月,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承办的、反映某村干部傅某某违纪问题的线索,经补充核查后提交第二次集体会商后,予以了结处理。
这是市纪委监委加强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内控机制的一个缩影。2018年来,市纪委监委不断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监察措施使用规范等管理制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和监察措施使用有效管控、全程留痕。同时,还建立了问题线索“随机抽核、会商审核、复查复核”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模式,有效强化了问题线索处置的内控监督。
与此同时,着力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体制机制,做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等有序对接、同步进行。制定《关于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明确问题线索移送和通报、办案协作、案件移送、组织协调、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增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协助配合,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形成了工作合力。
据悉,在审查调查各类案件过程中,市监委全要素使用12项调查措施,简化监察措施审批及文书开具流程,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覆盖 强履职 延伸监督新触角
去年7月底,全市各镇街监察办全部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又迈出坚实一步。
各监察办成立以来,迅速找准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如去年11月,大陈镇干部骆某某,因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被大陈镇监察办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为了推动镇街监察办精准履职,市纪委监委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义乌市镇(街)纪(工)委、监察办“工作十法”》,既明确了镇街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要点,也总结归纳了推进镇街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路径。同时还出台专门文件,规范监察办监察立案和政务处分程序。各镇街监察办按照监察法规定的“六类人员”,对监察对象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共登记监察对象9288名,并向新增监察对象发放“监察对象告知书”,提醒督促其依纪依法行使公权力。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各镇街监察办积极拓宽线索来源,紧盯各类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置,充分发挥监察办的职责效用。一些镇街还成立“监察网格员”队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监察工作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018年,各镇街监察办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人次,其中诫勉8人,政务处分4人。
亮探头 扬利剑 形成监督新合力
2018年2月,市人社局一中层干部吴某某因危险驾驶被交管部门查处,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立即启动立案处分程序,最后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该案为我市派驻纪检监察组中首例自办政务处分案件。
为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我市还将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为3个工作协作组,探索各派驻机构之间协作监督、力量互通、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按照“战则聚、平则散”的模式,协作组在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案件审查调查、审理等工作中,组团作战、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据统计,2018年全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83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08人。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得益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市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不断推进,治理效能不断加强。“烂树”被坚决拔出,一棵棵“歪树”被救治扶正就是最好的证明——— 2018年,全市党纪政务立案413件,“四种形态”处理分别1097、338、104、39人次,同比分别上升198%、16.2%、96.2%、18.2%;涉嫌职务犯罪立案1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乘势而上,再立新功,这是新时代的号令。新的一年,踏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不变节奏,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将不断迈出新步伐,创造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