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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金村走亲戚,小车被贴不干胶“告示单”

发布时间: 2019-03-23 15:52:46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孙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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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昨天,义乌市民周先生来电,吐槽自己遇到的烦心事:前几天晚上,他去义乌江东街道金村走亲戚,把车停放在亲戚家楼下,等他开车准备回家时,却看到驾驶室前的挡风玻璃上被贴了一张红色的不干胶“告示单”。为了彻底清除这张“告示单”,周先生用吹风机吹了好一阵,才算弄干净。

  读者反映:

  去金村走亲戚

  车子被贴难以清除的不干胶

  周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他驾车前往金村侄女家吃晚饭,回来发现那张红色的纸上写着:本小区停车位凭证停放,无停车证汽车22时后请勿停在本小区,敬请配合!违者后果自负!这张红纸长约20多厘米、宽10多厘米,贴在驾驶员一侧的挡风玻璃上,视线刚好被挡住。

  “当时心里真有点火,他们怎么也不打个电话通知就直接贴了,是不是有点不讲理?”周先生说,当天他驾车进金村时,是看到了贴在入口处的告示,当时没多想,就把车停在有划线的位置。据他回忆,当时小区里不少停放的车也跟他一样,没有“金村停车证”。

  “下次来金村走亲戚得早点走,要么少去。”周先生苦笑着说。

  小区回应:

  贴不干胶告示纯属无奈之举

  希望外来车辆车主自觉停车

  3月21日下午3时,记者驾车来到金村,从篁园路驶入金村,并未看到“告示”,之后又来到金村的其他入口,看到了非常醒目的红色告示。金村村支书刘良法告诉记者,篁园路口原本有告示贴着,经常被马路边的商品房住户撕掉,原因是他们没有“金村停车证”,却时常把车停放在金村。

  刘良法介绍,金村是个半封闭管理的小区,停车位有500个,而小区内房东和外来租户的常驻车辆就有千余辆,现有的停车位根本满足不了需求。

  因此,居住在小区内的房东与租户根据租房协议、行驶证办理“金村停车证”。白天外来车辆可以在公共停车位上停放,但是22时以后,就只允许办理过“金村停车证”的车辆按序停放。

  刘良法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1日起,每晚22时,村两委工作人员会在每辆车的雨刮器下放一张纸条,内容为今后晚上22时后,外来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之前晚上22时之后,他们发现“违规”停车的车辆,也会打电话通知车主,但经常有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无奈之下,采用了直接贴不干胶红纸条的办法。

  刘良法说,为了防止外来车辆误停,在小区内设有15块告示牌,不过每晚还是会有很多外来车辆占用停车位,贴红纸的行为虽有不妥,效果却非常明显,自采取措施以来,小区晚上停车秩序明显好转。

  “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居民着想。”刘良法叹了口气说,小区边有个停车场,可免费停80~100辆车。贴不干胶告示不是目的,希望外来车辆停放在江东路旁的金村免费停车场。

  律师说法:

  被贴不干胶,车主可维权

  建议小区管理更人性化

  就外来车辆被贴难以清除的不干胶一事,记者咨询了浙江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挺,朱挺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三款规定,公共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物业共用部位包含公共停车位。《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制定管理规约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等事项作出约定。也就是说,小区业主有权对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实施管理,管理手段包括限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限制停放时间、对外来车辆进行收费等。

  朱挺认为,反过来,小区业主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管理手段。有些物业公司或者小区业主会对违规停放的外来车辆“加地锁”“强制罚款”“往车上倒垃圾”等失当行为。在本事件中,小区管理者在外来车辆驾驶室前的挡风玻璃上用不干胶贴告示单,造成残留物很难清除,该行为是不当的。车主可向相关责任人主张民事赔偿(如清洁残留物的费用等)。在小区治理的方式上,建议采用更人性化的办法。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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