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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100%” 安全大保护 你骑电动车戴头盔了么?

发布时间: 2019-06-06 15:27:0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成浩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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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6日讯(记者 龚成浩 编辑 楼菲莉)为进一步加强义乌市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提高全社会文明出行意识,6月6日上午,义乌市公安局联合义乌市教育局在松门山实验学校,举行了“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暨创建“头盔100%”学校启动仪式。

  随着义乌市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员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交通安全问题,尤其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每年都有学生伤亡交通事故发生,教训非常惨痛。安全是生命之源,安全是幸福之泉,安全更是学校健康发展的前提。

  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速、省力、环保等诸多优势,日益成为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重要交通工具,根据数据统计,义乌市每年发生涉及电动车死亡交通事故占总量的近1/4。今年以来,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10.73%,电动自行车人伤事故占总人伤事故的54.26%,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21.74%,驾乘人员因颅脑受伤致残、致死率高,因此,佩戴安全头盔非常重要。

  近年来,交管部门也一直在严查严管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拦停、检查、教育,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对于未备案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统一认定为机动车中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查处。

  “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可以教育学生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生们文明交通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义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号召广大少年儿童、学校、家长及社会各届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关爱少年儿童,重视交通安全。

  【浙江新闻+】

  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及时进行注册登记;

  年满十六周岁方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信号灯路口,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

  经过路边停靠汽车时,请减速慢行,谨防车门突然打开而发生危险;

  横穿马路时,应下车推行;

  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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