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骆红婷)近日,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自本月起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医院等高层公共建筑、文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道均应划设标志标线。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由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义乌消防救援支队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