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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户籍要求 1月7日起,义乌人才租房补助可网上申报

发布时间: 2020-01-10 10:10:1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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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1月7日,义乌市开始试运行人才租房补助网上申报,实现人才租房“零材料、零次跑、全网办”。凡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均可登录“义乌市政府网”,找到“一网通服”平台中的“i人才”系统进行随时申报。

  这是继人才购房、政府津贴实现全程网办后,市人社局在人才工作方面的又一项改革。没户籍要求、无时间限制、免东奔西走,申报者不需要提供任何纸质材料,相关信息由大数据自动提取。特殊情况无法提取信息的,由申报人拍照上传系统。

  近年来,我市为吸引各类人才入驻,除了提供资金资助、政策配套等服务外,还倾力解决人才住房保障等急需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自2017年12月起,我市对在义乌就(创)业的大学生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租房补助,具体发放标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12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96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48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3600元。

  相关统计表明,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人才租房补助2421.36万元,涉及5152人,其中2019年共兑付人才租房补助920万元,涉及1994人。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者在进行补助申领时至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载明时间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时间为准。同时,还需满足以下两大条件:毕业后在我市工作、创业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社保关系仍在我市;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且未租住公租房(含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供的优惠住房、公房宿舍)。

  另外,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享受过租房补助的人员,不影响购房补助的享受。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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