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专题>义乌网络辟谣平台>权威辟谣 正文

浙江象山等地告知境外返回人员:如有这些行为依法追究刑责

发布时间: 2020-03-17 09:42:17 来源: 天目新闻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浙江辟谣网据天目新闻消息:3月16日下午,宁波象山发布了一份致境外来象人员告知书,针对境外回国人员进行系列提示。

  图片来源:象山发布

  告知书全文如下:

  目前,境外部分国家(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呈蔓延态势。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切实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我们温馨提示:

  一、请尽量暂缓返象。根据国内疫情防控规范和实践经验启示,居家是最好的防护,流动是最大的风险。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回国返象极易引发交叉感染。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我们建议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暂缓入境返象。

  二、请主动申报入境情况。如您或您在境外的家人确需入境返象,为便于我们了解相关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请提前通过浙江省海外侨胞回国健康信息预申报平台进行申请备案,并主动向目的地镇乡(街道)告知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对涉及华侨华人和外籍人员的,要填报境外联系人和国内担保人信息。对于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旅行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处理。

  三、请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回国期间请您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申报等防控要求,主动接受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我们将尽力予以协助。

  家乡人民与海外侨胞始终心手相连,将以实际行动支援海外侨胞抗击疫情。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在象山发布告知书的1个多小时前,诸暨也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防控策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境外来(返)诸人员,指2020年3月1日以来从境外来(返)诸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

  二、所有境外来(返)诸人员来(返)诸前应向前往单位或行政村(社区)报告;到达机场、高铁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测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并接受体温检测;检测站(点)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属地镇乡(街道)。

  三、所有境外来(返)诸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报告拟入境亲属基本情况、航班、车次、行程安排等相关情况。

  四、所有邀请、接待境外来(返)诸人员的单位,应提前2日如实向属地镇乡(街道)报告境外来(返)诸人员基本情况、航班、车次、行程安排等情况。

  五、所有旅馆、酒店、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境外来(返)诸人员要严格落实住宿实名登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所在行政村(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六、凡违反本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来(返)诸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境外来(返)诸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等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疫情解除后自行废止。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天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3月14日前后,浙江北仑、余姚、慈溪等地已发布了对于境外返回人员类似的告知书。其中,对于不主动报告、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旅行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等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