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眼下,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季。毕业生与在义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怎么办理就业手续呢?这个问题备受广大毕业生和家长的关注。5月29日,市人社局相关科室人员就此进行相关解读。
“两步走”,先签协议再转档案
第一步,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高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并加盖公章,再到就近镇街办理就业协议鉴证备案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书一式三份(或四份),缺一不可。相关统计表明,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已为1313人办理就业鉴证手续。
第二步,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大学生毕业后,各类高校应及时将离校毕业生档案移交给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也就是说,大学生毕业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应主动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将毕业生档案主动转递至生源地(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此为高校主动行为,不需要毕业生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高校可通过邮政机要通道转递毕业生档案;已与邮政签署协议的高校,可通过“邮政EMS”形式转递毕业生档案。根据档案管理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携带本人档案。
“三取消”后,无需再跑腿
“高校毕业生档案到达后,持《报到证》原件即可前往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据了解,前些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完成前面两个步骤后,还需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之前,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公安厅联合发文,就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浙就业手续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取消三项就业手续: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单位为浙江省内单位的,不再办理就业协议解约鉴证;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单位调整和从省外调整到浙江省内就业的,不再办理就业调整手续,从浙江省内调整至外省的,根据接收地要求办理;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内就业,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但是《报到证》仍需发放,其副本《通知书》放入档案。
工作人员表示,从往年情况来看,部分学校会直接将《报到证》和《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如有此类情况,相关毕业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通知书》和《报到证》原件,到当地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通知书》入档手续。
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义乌就业,我市对就业手续进行相应调整与优化。目前,我市相关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不用再专程跑到人才服务机构去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