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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垃圾桶却把垃圾扔桶外 义乌一市民被扣信用分

发布时间: 2020-07-17 16:05:2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虞旺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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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7月17日讯(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虞旺趣 编辑 童晓)当前,义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垃圾分类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个例”。近日,义乌一市民就因乱倒垃圾受到了处罚,也使得个人信用受损,得不偿失。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有大量快递包装袋等垃圾被丢弃在一公交站旁的垃圾桶边,同时还伴有部分包装袋、胶带等散落在周围。

  “这么多垃圾被扔在四周,扔垃圾者很可能是附近住户。”现场查看之后,执法人员有了一个初步推断,随即对垃圾进行仔细翻查,果然,发现了一张含有人名等相关信息的快递单。按照快递单上的地址,执法人员很快找到了当事人何某。

  “为图方便,我就直接把垃圾丢在了垃圾桶旁,以为环卫人员很快会把现场清理干净。”在证据面前,何某最终承认了乱扔垃圾的行为,言语中带着一丝羞愧,表示将以此为戒,以后会将垃圾分类完毕后,准确投入垃圾桶内。

  一番沟通之后,执法人员要求何某将垃圾清理干净,同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何某随意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行为处以200元人民币罚款,并扣除其个人信用分。

  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美丽城镇建设的深入推进,义乌执法局苏溪大队依托“党建+单元”作战机制、“数字城管”以及现场巡查方式,强化对乱扔垃圾、垃圾未分类投放等行为的管理。苏溪大队一方面利用微信塔群、乡音大喇叭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起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严管重罚、信用惩戒来倒逼垃圾入桶、分类投放的文明行为养成,让守法和文明意识入脑入心。

  今年以来,义乌执法局苏溪大队已累计查处生活垃圾类案件130起。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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