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义乌公安经济犯罪研判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 2020-08-28 20:47:5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何冬圆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8月28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何冬圆)今天(8月28日),义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研判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这是义乌经侦又一有力创新,也是“经济犯罪预警平台”的再升级。

  经济犯罪研判中心的投入使用,全面提升了义乌经侦对经济犯罪的防范打击能力,全力助推“平安义乌”和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

  近年来,经济犯罪涉众化倾向增强、多元化特点明显、网络化趋势加剧等新变化,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特别是非法集资、涉税、传销、证券金融领域等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因此,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发展战略,提升警务水平,强化犯罪打击迫在眉睫。

  2018年,“2.06”专案中,义乌经侦与税务稽查局协同对全市范围内的空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数据的碰撞,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奋战,专案组共梳理出涉嫌虚开发票的空壳企业63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42份,税额高达3615万元,成功抓获犯罪团伙嫌疑人4名。后通过税警合作,从一名会计的银行流水中发现了疑点,查破了一起涉案价值4亿多元的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打处35人。

  2019年,义乌经侦依靠金华经侦支队的研判中心,联合税务部门,通过运用骗税犯罪研判预警方法,发现义乌某贸易公司有重大骗税嫌疑并开展研判。对线索中该公司的同财务人员、同注册地址、同注册时间进行公司串并,发现7家企业涉嫌骗税,之后通过进项发票、外汇来源的趋同分析,又发现了11家企业涉嫌骗税。最后,共分析出83户上游开票公司,开票金额40.12亿元。目前,该案已对71人采取强制措施。

  几个大案的侦办,均利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通过信息化分析研判实现了精准、高效、主动、集约化的打击。

  其实早在2009年,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义乌经侦就在信息化警务上进行了尝试,在互联网上推出了“经济犯罪预警平台”,做到随时收集、迅速研判、同步核查、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先后成功防范处置了140多起市场外贸领域特大合同诈骗案件,直接为市场经营户挽回损失3.1659亿元。

  干在实处无止境,走在前列谋新篇。2019年,在考察学习了山东烟台、广东深圳等地经侦部门先进的信息化建设经验后,义乌经侦大队决定将“预警平台”升级扩建为“义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研判中心”。在商城集团的大力支持下,“研判中心”从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历时4个月,于7月底竣工。8月28日,全体工作人员正式入驻“研判中心”开展工作。

  据悉,“研判中心”在原来“预警平台”基础上,创新行刑合作新机制,会同数管中心、人行、市场监管局、税务、海关、金融办等行政执法部门,整合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与专业力量,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联合攻坚大要案,全面构筑数据化条件下的情指融合、情侦一体、合成作战新型警务机制,推进情报导侦全部资源的有机集成,实现经侦警务资源的科学调配。

  通过资金穿透、人物行为刻画、涉案物品追踪,真正实现“摧链条、端窝点、打源头”、“全国打、打全国、同时打、多点打”,让经济犯罪无处遁形。

  “研判中心”投入使用后,受立案中心受理后的案件,将会先交研判中心开展前期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再将案件交给经办民警,完善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减轻民警压力,提高侦查破案工作效率。

  办案民警王天宇体验了中心的办案系统后深有体会,“只要抓牢案件的一个点,可以是人,可以是物,还可以是行为,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出其在特定的时间、空间上与其他人、物、行为的联系,逐步使整个案件脉络真相浮出水面,我们办案也能实现‘足不出户’。”

  经侦大队大队长朱剑峰表示,“研判中心的成立,一方面实现了经侦队伍由数量密集型向质量效能型,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创新型升级转变;另一方面通过加速推进数据资源汇聚,强化智能应用,优化了案件侦办新架构。”

  下一步,经侦大队拟与阿里巴巴等科技信息公司合作,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分析研判和深度应用水平,利用手头能用资源构建犯罪模型,实现从个案到类案、从打击到预防的转变,全力护航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何冬圆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