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骆天成 正文

油烟净化设施“装而不用” 义乌这家烧烤店将面临最高5万元处罚

发布时间: 2020-10-14 13:27:4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虞旺趣 编辑 童荟颖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10月14日讯(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虞旺趣 编辑 童荟颖)安装油烟净化器是为了治理餐饮油烟污染,但个别餐饮单位却把油烟净化设施当摆设,在日常餐饮经营中并未按规定正常开启,不仅会影响到周边的环境,其自身也将面临相应处罚。

  为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油烟的整治力度,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好的人居环境。近日,义乌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开展了一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当执法人员检查至苏溪长府路一烧烤店时,发现其店内油烟不断往外排,而店内厨房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却是“装而不用”,执法人员当即开出相关处罚,并为商户讲解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餐饮油烟净化的相关政策规定。

  “开业之前就有工作人员做了相关宣导工作,所以在店面按照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是由于当天生意火热,忘记将其打开使用。”面对处罚,该店铺商户后悔不已,并表示之后将会严格按照相关餐饮规范执行,为苏溪美丽城镇建设贡献一份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该商户油烟直排的行为,不仅将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还会受到相应的信用分扣除。

  “随着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油烟净化设施已逐渐成为餐饮行业的标配。但是并不是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就能一劳永逸。”苏溪大队相关负责人说,日常检查中,会出现部分商户为节约电费成本等理由中途关闭净化器,只有在检查的时候才开启使用。

  为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近日来,苏溪大队联合辖区内志愿者逐一入户为商户讲解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餐饮油烟净化的相关政策规定,引导商户自觉抵制不规范餐饮油烟排放经营行为,针对部分“一意孤行”的商户,对其采取从严查处理。

  下一步,苏溪大队将以油烟净化器安装、规范使用、定期清洗等方面为切入点,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率”和“利用率”,同时运用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进一步提升辖区油烟监管效能,对各类油烟超标排放的行为采取从严处理。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