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境外委托印制的图书,本应按规定一本不留出关发到境外,却被挂在“渔具店”内销售;“非法图书”几经辗转,竟出现在国内30多个省、市的寻常百姓家中;一本“非法图书”利润最高超过50元,累计不法获利超36万元……
10月13日,记者从义乌市新闻出版局获悉,该局与义乌市公安局联合侦破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近日宣判,5名主犯中4人获刑,最高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另有1名人员目前在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捕。
2019年10月份,境外人员王某以外贸订单的名义在南京某印刷公司印制了一批图书,后由国内的同伙吕某通过虚报出关的方式将印制好的图书留在国内变成了“非法图书”,由宋某、彭某等人以渔具网店为掩护,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国内销售。
“本来这批书,应该印制好后发往境外,但在报关前被吕某掉包后偷运到义乌,以每本利润30元到50元的价格秘密销售,所有被卖图书均以快递物流的方式送至买家手中。”办案民警表示,截至到案,该团伙通过网店累计销售了4500余本,涉案金额超36万元,销售地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
进一步深挖后,义乌警方发现该团伙的不法行为可以追溯到2015年。
2015年,境外人员王某找到南京一家印刷公司长期开展非法印制活动,通过线下聚集活动进行销售。“一直以来该团伙用的都是虚报出关的方式,因此偶尔他们也会将印制好的一些图书真的寄到境外。”办案民警说,经过全面收集订单信息、深入研判图书流向,义乌警方发现该团伙累计印制的“非法图书”超过19000本,而其中有6700余本发往了境外。
直到2019年,团伙成员不断增加,有丰富网店运营经验的彭某便提出通过线上进行销售,开展相关公众号的运营和推广工作,并秘密在租住地印制20余种非法小册子用于推介该批“非法图书”。
今年3月12日,彭某等4名人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彭某、吕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4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收缴违法所得,扣押非法出版物。
近年来,义乌市新闻出版局、公安局等部门不断加强出版印刷行业管理,保证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新闻出版秩序、抵御有害思想和文化侵袭,持续以高压态势推进案件查办,以打小打早、露头就打的势头强化网络传播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淫秽色情、谣言以及网络书店非法出版、盗版盗印的监管。
据统计,2019年以来,义乌警方共查处“扫黄打非”案件18起,累计对2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