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1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如何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日前,义乌对科研院校义乌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办法再次优化,推动科研机构“可进可退”,加快成果转化“落地生金”。
近年来,义乌不断加大力度布局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载体建设,让义乌的源头创新、原始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目前,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江南大学、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多家科研院校机构落户义乌。
根据最新管理办法,每个中心必须派驻1-2名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长期在义乌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每月、年终有工作总结,督促工作进度和成效。
义乌将对各中心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建设与管理、科技对接活动与服务成效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由中心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视整改情况经协商后决定保留或退出。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因故未开展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据介绍,考核分为基础项、绩效和加分项。如征集企业技术需求20项,发布技术成果80项将被列为基础项考核。考核要求机构中心每年要针对义乌行业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同时,当年要与义乌企业开展合作,并实现技术交易。技术交易额须在150万元以上。
根据机构作为科研院校的特性,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机构须组织或协助落实科技对接活动。比如省外中心须组织专家来义或组织义乌企业赴科研院校科技对接达30人次,省内中心则要求40人次,并组织参与“百博入企”等活动。
另外,与义乌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载体;派驻院校与企业合作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获省以上立项的;帮助成功引进国家高层次人才来义,都将被列入考核加分项。
作为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创新的成败。“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将进一步提升义乌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培育发展新产业新动能,让在义科研院所机构科技成果这个‘富矿’得以充分挖掘,就地成为现实生产力。”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