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14日讯(记者 方维 陈佳琪 编辑 童荟颖)在刚刚过去的“双11”期间,营销短信疯狂“输出”,不少义乌人反映,一天最少收十几条。义乌市民万女士本因忙于带娃无暇关注各类资讯,但从10月20日起,她开始不断收到“双11”的一波又一波营销短信。“不知道商家为啥一到大促就来短信‘轰炸’。”万女士坦言,“这类短信我几乎不点开看。”随后,记者了解到,这些短信大多是其曾经光顾、浏览或者收藏过的电商店铺发送的。“我网购时提供了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但并未授权商家利用这些信息发营销短信。”万女士说。
近日,“剁手”结束后的义乌人也收到了自己的“双11”“战果”。今天(11月13日),记者走访了义乌多家快递驿站,在丢弃的快递盒之中,大部分的快递盒上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完完全全暴露在外。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留有了可趁之机。
记者采访了多位前来取件的市民,有部分并不在意这部分被泄露的信息,认为快递单上只有电话号码和地址,而且有的时候这些信息也会被打码隐藏,一般不会将其撕去。
据悉,11月1日起,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杀熟等,并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
当今年的“双11”遇上个人信息保护法,如何终结营销短信“轰炸”、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甚至被泄露、规制大数据“杀熟”……这些问题再次引发大家的热切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防止因随意丢弃、使用不当等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如妥善处理未脱敏的快递单据等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使用完后应及时销毁,或是涂抹掉关键信息后再丢弃。此外,消费者面对经营者非法推送促销信息,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必要的时候,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