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义乌公安查处了一批涉疫违法典型案件。
2022年3月31日,郑某(男,61岁)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经查明,3月22日以来,郑某在其经营的棋牌室内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控制人数,导致多次进店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且未落实扫码亮码、监督进店人员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重加剧疫情传播风险。
2022年3月30日,袁某(女,49岁)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经查明,袁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其经营的商店内接待超过核定人数人员打麻将,并为赌博提供条件,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情节严重。
2022年3月28日,陈某(男,44岁)在稠城街道一酒店内拒绝佩戴口罩,不配合工作人员劝导并故意殴打工作人员,影响恶劣,严重加剧疫情传播风险,后被警方查获。目前,陈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3月27日,郑某(女,51岁)编造虚假疫情视频并发布至网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郑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抗击疫情,人人有责。疫情期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通告》要求,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