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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场主体有经营困难可自主选择“离场休息”

发布时间: 2022-05-29 09:57:5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 通讯员 吴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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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29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 通讯员 吴锦)近日,江女士在江东市场监管所为其名下的“希新食品店”办理了歇业登记,成为我市首家歇业的个体工商户。

  “这些年疫情对餐饮行业影响较大,店里的生意一直不太好,想停业休息一段时间。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歇业制度后,刚好适合我这种情况,就当场办了。”江女士说,想重新经营的时候,只要申报一下就能马上恢复开业,非常方便。

  据悉,今年3月1日最新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首次设立了歇业制度,允许市场主体适度“休眠”,目的是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歇业并不等于注销,只是自发申请“离场休息”,办理歇业的市场主体暂时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仍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具备其他合法权益。

  5月23日,义乌市喜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办理了歇业登记。公司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已经处于停滞状态,但多年经营,公司名下已注册有多个商标和专利,歇业登记既能减轻公司的运营压力,又能保留现有的商标和专利等不被注销,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歇业制度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均可以申请。办理手续简便,只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即可完成申请。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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