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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倡议

发布时间: 2024-03-24 10:51:36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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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劳动关系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3月22日,义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向全市企业发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倡议。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协调各方力量,通过健全就业服务、用工指导、纠纷调处、劳动保障等“全链条”服务,当好企业“护航员”,做好职工“贴心人”,努力打造县域和谐劳动关系“义乌典范”。

  倡议书提出,广大企业要聚焦和谐创建,尊重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企业和职工共同成长。无论传统行业还是新兴经济,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基本权益,畅通职工民主参与和权益救济渠道。企业在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动条件的同时,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培育造就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担当社会责任,增进民生福祉,企业家们要开发更多更好就业岗位,积极服务于就业这个最大民生。

  目前,义乌已启动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分创建自测、申请、培育及定期选树四个阶段进行。创建单位需登录服务端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的“企业用工登记和书面审查一件事——和谐创建申请”,先完成第一模块“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自测”,达到A级评分,即可进入第二模块“参与和谐单位创建承诺”,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创建承诺。

  经自测,创建单位若达到和谐劳动关系水平的,可登录服务端第三模块“和谐创建单位自评和申请”,依据和谐劳动关系评分标准开展自评。达到90分的,便可申请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选。

  通过评估评审,义乌将确定一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后期,全市将在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中选树一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命名“义乌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同时择优推荐为省级示范单位。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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