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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执法部门多管齐下治理工地扬尘

发布时间: 2024-07-25 15:09:0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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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义乌市执法局义亭大队执法队员走进稠义路上某工地,只见设置在工地围挡上的喷淋系统正在喷着水雾,为工地降尘。

  “这些不作业的地方要苫盖好,近期不时会有雷电和大风,一旦有风会引来碎石和扬尘。”“车子外观要整洁、无锈蚀,而且要平车运输,做好覆盖,这样车辆在运输中才不会跑冒滴漏。”执法队员随后又查看了出入场车辆物料覆盖、车身冲洗情况,并不时提醒工地负责人相关注意事项。

  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以及车辆抛撒往往伴随大量灰尘,夏季是施工黄金期,但天气炎热干燥,极易引发扬尘污染。连日来,义亭大队组织人员对辖区相关工地开展巡查,从组织管理、现场设施、物料使用与运输、施工作业等方面对扬尘防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增强参建单位扬尘管控意识。同时,要求工地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七个100%”,做到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要湿法、工地路面要硬化、出入车辆要清洗等。

  对于工地扬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部门一律依法查处。近日,市执法局后宅大队执法队员在对商城大道全备村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处工地有挖掘机正在施工,由于未采取湿法作业等原因导致尘土飞扬。

  “你看,你们施工现场大量土石方裸露在外面,没有进行覆盖,也没有使用喷淋设备、雾炮或者洒水车等措施进行降尘,土方挖掘过程中扬尘那么大。”执法队员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普法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上述公司在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目前已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

  此外,执法部门还在宣传指导、执法办案等方面多线发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同时,充分借助轨迹倒查、视频监管等科技化手段,将执法检查与动态监控相结合,力促建筑工地规范化运行。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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