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5日),记者在北苑路与景三路交叉口的石桥头有机更新项目现场看到,工人们正在进行土方作业,工地周边喷淋系统不间断喷出水雾。高杆水炮、移动雾炮也在持续作业,就连挖机上也安装了喷淋系统。
除了这些抑尘设备外,进出工地的施工车辆则需经过三级冲洗流程——水池预洗、自动冲洗及人工辅助冲洗,冲洗合格后车辆才能驶离场地。“新增了不少降尘设备,严格按照市建设局下发的标准做好扬尘管理。”该项目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市建设局把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我市实际,重新明确细化了扬尘防治“7个100%”措施,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强化升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提升围挡标准、提高裸土覆盖要求、设置高杆喷淋设备、增设移动式雾炮等方式,全面规范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化要求。
《措施》对围挡标准、裸土覆盖、封闭作业、建筑垃圾处置、扬尘监测器设置,以及扬尘污染防治设备设施进行了明确。在提高围挡标准方面,要求自8月1日起(以施工许可证为准),新开工项目工地围挡设置标准在符合《义乌市建设工程标准化围挡图集》基础上,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三公里范围内工地围挡不得低于3米(特殊情况除外)。
按照最新规定,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方需要用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以上)或土工布进行覆盖;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鼓励采用密目式防尘网及时覆盖。而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土石方施工阶段项目,应在基坑四周按喷射距离合理设置高杆喷淋,射程一般为20米。基坑超过5米的,两个高杆喷淋间距不应超过50米。
施工现场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应合理设置移动式雾炮,原则上作业区每500平方米配置1台移动式雾炮,每台易起尘机械作业区作业时附近要配移动式雾炮,移动式雾炮有效喷雾射程应大于10米。高层建筑施工中需使用更高标准的密目网(每平方米不小于2000目),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作业棚进行喷浆作业、锚杆作业、散装水泥卸料、油漆喷涂、切割作业等。封闭作业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达到抑制扬尘源作用。
此外,市建设局建立健全巡查机制,落实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扬尘防治监督检查,指导各项目严格落实降尘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据统计,8月份以来,共检查项目505个,发放限期整改单267份,责令停工29份,信用扣分48个,拟立案查处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