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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11月7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陈旭龙 刘哲)山西忻州的张先生在网上买了义乌某商家的手表,但收到的商品与广告相差甚远,张先生的“退货要求”被商家一推再推。为了维权,张先生跨越1550公里来到义乌,踏上自己的“维权之路”。
千里维权,抵达后却找不到销售商
10月27日中午,义乌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小陈吃完午饭正准备午休,办公室外传来一串急促的敲门声。“我是山西人,来义乌维权却找不到卖产品的那家店了,请你们帮帮我。”
张先生是山西人,今年9月底,他在手机上通过网络广告看中了一款男士手表,标价为298元。张先生谨慎地询问了销售商后,得知对方在义乌市稠城街道下埠头村经营。双方确认了商品及购物的细节后,张先生下单买了一只。
10月2日,张先生收到手表却并不满意。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网购商品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张先生与销售手表的商家沟通。“我先提出更换,但对方一推再推。后来对方态度更加恶劣,我接受不了,要求退货,结果商家各种理由,多方刁难,直接拒绝了我。”张先生气愤地告诉中国义乌网记者。
298元钱的商品,远在千里之外的商家,维权成本可能超过了商品的价格。偏偏张先生就是个犟脾气。10月25日,张先生从山西忻州出发,转了两趟火车,跨越1550公里,于10月27日到达义乌。
张先生照着当初商家给的地址,来到了稠城街道下埠头村,寻找手表销售商家,无奈找了一圈发现商家“人间蒸发”了,最终寻求义乌市消保委的帮助。
多方接力,消费者终得赔偿
义乌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把投诉转给市场监管局稠城所,市场监管局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也同时协助调查。
在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陪同下,张先生再次来到下埠头村,但未发现手表的销售商。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过调查得知该平台由义乌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注册地址在北苑街道。
随后,工作人员又根据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和联系平台方,最终联系上了销售商家,并组织协调。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退款,并补偿消费者来回车费,共计730元。张先生“锲而不舍”的维权之路告一段落,乘坐当天的火车回了家。
双11将近,网购需要“五注意”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消费生活的一部分,网购销售额屡创新高,特别是即将来临的“双11”是一个网购高峰。根据以往情况,“双11”后往往出现消费纠纷的大幅增长。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双11”网购需注意以下五点:
1、参与网购促销活动,请结合实际需求购买,避免盲目选购、冲动消费;
2、关注网购商品价格变化,不被明显低价误导,不被虚假折扣所迷惑,防范网购高价低质、低价劣质陷阱;
3、提前预估电商集中促销可能带来的配送延迟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4、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当拒签,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5、谨防钓鱼网站,不要随意点击网页里、短信中的链接或浮动弹窗,不要轻易将个人敏感信息提供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