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
中国义乌网3月24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张静恬)近日,有热心读者向本报反映:“江东街道下湾六区边有一处两层砖混房,属乱搭乱建,严重影响义乌江滨美观。”接到举报后,江东街道“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迅速展开行动、摸清情况,认定这里是一处典型的土地违建。
昨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这幢灰色两层砖混结构建筑位于兴隆大桥与义乌江之间。建筑前方,兴隆大桥横跨义乌江,连通江东路与商城大道、直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建筑一侧的义乌江碧波荡漾,缓缓流向远方。远远望去,在一片空旷的土地上该建筑甚为突兀。“这幢平方占地面积约700余平方米,属空闲地,由下湾村一位村民承包使用。由于未办理审批手续,便私自搭建房屋。目前此处已被确定为违法建筑。”江东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房屋外部,两侧建筑通过一块简易钢棚连接在一起。中部有一通道可以直通建筑内部,沿着通道往里走,两侧房间内的物品已全部腾空,一些建筑承租户已完成自拆,砖块堆积在一侧。沿着阶梯拾级而上,顶楼的钢棚已拆除完毕,为之后即将开展的“拆违”行动扫清一些障碍。
“我是从1997年3月开始承包这块土地用来发展养殖业,上个月28日租期到期,租期总共为20年。”承租户吴先生告诉记者。他表示,接下来将极力配合政府工作,尽快将房屋拆除。
江东街道下湾村网格长任晓波告诉记者,当时承租户与村里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承租范围只是目前房屋前两块鱼塘所在地(一块已被掩埋),房屋所占的土地并不在承包范围内。承租户私自建造起房屋后,便在其中办起养猪场。2015年随着“五水共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养猪场被关停。承租户又在这里办起了蜡烛厂。“目前该建筑已处于废置状态。”任晓波说。
“这其实是历史遗留问题。”下湾村村委主任吴利民坦言,上世纪90年代下湾村大力发展养殖业,对于承租户的私自搭建房屋问题并未进行过多的关注,因此房屋便一直留用至今。
据悉,此处违建位于浙中生态走廊义乌段沿线建设段,随着浙中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集中开工誓师大会的举行,沿线的征地、拆除工作也进入最后“攻坚”阶段。
近期,江东街道将对该处违建点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