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茂民居损毁前后对比
六德堂损毁前后对比
永建堂(大二十四间)损毁前后对比
随着城市建设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展开,文化遗产和城市文化特色保护正处于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近年来,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城市开发过程中,不可移动文物遭遇损毁、拆除的案例比比皆是,义乌也不例外。
有专家表示,把经济利益摆在第一位,对历史文化不重视,忽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最终将会造成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社区邻里的解体,更为严重的是将会导致城市记忆的消失。
百年民居旧村改造中遭拆毁
义乌北苑街道塘坦村紧靠义乌机场,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村内保留着较多的传统民居。村内有一幢清代建筑“永建堂(大二十四间)”,总占地面积957.45平方米。这座民居已有百年历史,虽然牛腿被盗、木构件存在腐蚀,但在义乌的清代民居中算是保存状况较好的一座。2006年,该民居被公布为义乌市级文物保护点。
“永建堂(大二十四间)”原属于地主何某,土改时期分给了村里39户村民。2004年,塘坦村开始着手旧村改造,因为必须拿出自己的土地份额才能参与旧改,不少村民把土地证上交到村里,接着又交到国土局进行了土地证注销手续。2013年,剩余的村民也上交了土地证,“永建堂(大二十四间)”最终归塘坦村委会集体所有。
2015年4月13日上午,义乌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后立即赶往现场检查,发现一家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工程公司正在拆除“永建堂(大二十四间)”。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拆除工作由塘坦村委会擅自组织,没有取得文保部门的审批手续。虽然他们立即叫停,但此时堂内主要的雕花木构件已基本被拆除。
时任塘坦村委会主任说,该村2004年就启动了旧村改造,但由于附近机场限高,导致原有方案所需土地不足。2012年,他们对旧改方案进行了调整,决定将“永建堂(大二十四间)”迁移、拆除。“由于旧村改造计划很急,拆除迁移工程没有得到文保部门的审批许可。”他说。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文广新局认为,塘坦村委会的行为让不可移动文物损毁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最终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清末民居拆得只剩一道山墙
义乌廿三里街道上社村是一座始建于明代的村庄,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村内古建筑保存较多。村民以黄姓为主。村里一座总占地面积644.98平方米的四合院尤其引人关注,它是清末商人黄克茂的故居。2006年,该民居被公布为义乌市级文物保护点。
黄克茂民居坐西朝东,为两层砖木楼房。解放后,黄克茂民居曾用作廿三里初级中学分部教工宿舍,因此也被称作“旧三中”;学校迁徙后,归廿三里街道办事处管理。2009年2月13日,黄克茂民居堂楼二层由于承租民工失火后被烧毁,长期处于无人使用的状态。
2011年4月14日下午,义乌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后,前往黄克茂民居检查时发现,该文保点仅剩下一道后体山墙,建筑的所有木构件已全部被拆除。时任上社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一年前,他们组织拆除了这处文保点,拆除后的剩余木构件存放在村里的公房内。
该负责人说,拆除黄克茂民居是出于“周边行人安全和登革热防控需要等原因”。当时,村“两委”组织了大概30个民工,对民居相对有工艺价值的建筑木构件进行了拆除和迁移,对墙体部分进行了拆毁。“廿三里街道办事处曾多次向相关部门递交过拆迁报告,但并没有得到许可的相关文书。”
义乌市文广新局认为,上社居民委员会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拆除义乌市级文保点,使不可移动文物遭受损坏,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违反《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义乌市文广新局案审委员会研究决定,上社居民委员会被处以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村委会利用小长假擅拆文物
苏溪镇下陈村位于义乌市东北部,经济相对落后,壮劳力以外出打工居多。村中央有一座建于近现代的四合院,名为“六德堂”,里面住着九户人家。“六德堂”坐东北朝西南,占地593.12平方米,前进三开间,后进七间排列,布局规整,木雕精美,有一定的文物价值。2011年,“六德堂”在义乌市政府文物普查时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
去年6月,湖州一名古董商找到住在“六德堂”里的村民,打算出45万元将这座四合院买走。得知消息后,义乌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制止了这笔交易。同时,执法人员还对下陈村“两委”负责人和“六德堂”住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告知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及破坏文物将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不久后,下陈村开始着手旧村改造,旧改方案计划将“六德堂”拆除。义乌市文广新局再次积极行动,一方面与规划部门协调,希望修改方案;另一方面与苏溪镇政府沟通,希望能给予下陈村一些土地指标,让“六德堂”得以保存。“我们一直关注着‘六德堂’,村里也一直没有什么异动。”执法人员说。
然而,今年5月2日下午,义乌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突然接到群众举报称,上社村委会趁“五一”小长假正擅自对“六德堂”拆除。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检查时,发现“六德堂”除了东侧部分主体还在,其余部分已毁。检查过程中,下陈村委会负责人一直在现场,他说“这个状况很难恢复回去了”。
该负责人说,村委会知道“六德堂”是不可移动文物,但以为几年前有住户把一些牛腿拆去卖掉,感觉房子没什么保护价值了,而且妨碍了旧村改造,“文物保护意识淡薄,认为拆了就对村里好了”。上周一,义乌市文广新局发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下陈村委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