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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节地生态进行到底 义乌各镇街以生态的方式助力殡葬文明

发布时间: 2017-12-18 09:36:1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廿三里街道泉塘村,曾经的进村公路旁乱坟堆丛生,如今,这里已经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百亩梯田景点。说起这一变化,泉塘村人个个引以为豪。

  “以前进村道路两侧坟包处处,一出门就看到坟包,心头总觉得很压抑,现在你看风景多漂亮”。泉塘村人说。

  “以前到泉塘村,看到路边有不少的坟墓,让人心里总不是滋味,现在去泉塘,是看美景来了”!一些前来泉塘村观光的游客说。

  在泉塘村,有村民说,去世的人越来越多,土地越来越少,一些村民把坟墓建在农田里。过去,村里的公路边、房子旁随处可见乱埋乱葬的坟墓。为了阻止“青山白化”的蔓延,泉塘村积极响应市里殡葬改革的政策———整治乱建坟墓,建造西山陵园骨灰存放堂,在村两委的努力下,用了三天时间,将村边的750多穴散坟迁入存放堂,后有村民去世后,家属也主动把骨灰放在存放堂。有村民算了一笔帐,如果每年村里有10人去世,建坟墓等丧葬费用每人至少需2万元,一年就多出了20万元的开销。如今,骨灰放入存放堂可省下不少开销,而且还建起了百亩梯田美景,真是太好了!

  其实,泉塘村只是义乌市殡葬改革的一个缩影。在苏溪同裕村,村两委组织发动将村边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埋的方式,建设了“漫步龙溪景点”;在城西桥头,村中的坟墓被迁移到了公墓,原地建起了综合市场,造福了全村人;在后宅倪村,村边的墓地被改建成了健身场所,成为了老少欢聚的健身公园;在义亭铜山岩景区,大片的坟墓被迁移后,景区环境变得更加优美迷人……

  选择生态葬法,比六年前增加了33倍多

  上个月中旬,义乌市在市殡仪馆为38位逝者举行集体生态葬仪式。随后,在礼仪师的引领下,亲属们手捧鲜花将已故亲人的骨灰护送到佛堂望月山陵园,他们的亲人将在这里与冬青鲜花相伴,与大地绿树长眠。至此,义乌市生态葬已达267例,比六年前增加了33倍多。

  在这一次的集体生态葬中,共有25位逝者选择树葬,13位选择了撒葬。送别的亲人们说,生态葬是洒脱回归自然的一种方式,不管亲人活着还是离开,他的世界都应该是多彩的,而鲜花和绿树可以寄托生者美好的缅怀之情与祝福。

  义乌市从2011年推行生态葬以来,生态葬法越来越深入人心。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实施生态葬管理试行办法》,奖励生态葬,树葬、花葬每例奖励3000元,骨灰撒散每例奖励6000元。2013年底,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不仅扩大生态葬奖励范围,还大幅提高奖励标准,树葬、花葬、草坪葬奖励从3000元提高到1万元,骨灰撒散奖励从6000元提高到1.5万元。市民政局、各镇街、社区、村(居)同步加大宣传与引导力度,“节地生态葬法”日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市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殡仪馆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力度,将生态葬申请从原来的五个环节简化为当场受理、当即办妥。市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市殡仪馆联手,通过“外引内培”等途径,不断优化现代殡仪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生态的殡葬方式,全市选择生态葬的,从2011年的8例增加到如今的267例,总计奖励金额达到287.8万元。

  生态葬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不少逝者亲属说,逝后选择生态葬,既环保又能节约土地,也是以另一种方式让生命在延续。

  将节地生态进行到底

  把生态文明纳入现代殡葬建设总体布局,着力构建以促进生态文明殡葬政策、建立生态文明殡葬机制、倡导生态文明殡葬理念、推行生态文明殡葬产品、全面实现生态文明殡葬业态是一项大系统工程。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为代价,支撑现代殡葬大服务,是这项系统工程建设最终的“达标”,为了把生态殡葬进行到底,我市不仅提高了补助力度,还对殡葬基础设施进行了长远规划。

  为了遏制“青山白化”的现象,积极引导骨灰安置存放堂的“入室”,鼓励环保绿色的生态葬,义乌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此外,还出台了《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4- 2030年)》。据悉,今后不再扩(新)建公墓,原则上只审批建设骨灰堂。骨灰堂建设完成后,分阶段关闭村公益性公墓。全市实现以骨灰存放为主,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式为辅的骨灰安置方式。

  按“相对集中”思路布局,全市共规划建设13个骨灰堂。稠城、江东和后宅三个主城区规划礼坞和黄山2个存放堂,设计格位60000格和50000格。其他10个镇街及工业园区各规划1个,其中城西设计格位25000格,佛堂、苏溪、上溪、义亭、赤岸、北苑、稠江、廿三里设计格位各20000格,大陈10000格,工业园区6000格,总计31万格,各镇街要在骨灰堂周边同步规划生态葬区,专门划出一定区域用于树葬、花葬、草坪葬以及骨灰撒散。

  据悉,目前,全市已经有7个镇街完成了骨灰存放堂建设(其余镇、街道要在明年底前全部完成),从明年1月1日起,已完成骨灰存放堂建设的辖区,新死亡人员火化后以及迁坟遗骨二次火化处理后,除配偶已葬在市级或镇、街道公墓并预留空格的可选择葬入以外,一律实行骨灰存放堂安放或生态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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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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