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商城,花红柳绿,鸟语花香,春意盎然。
时间回到去年的三月。2018年3月20日上午9时06分,在繁星点点的穹顶和熠熠生辉的国徽之下,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900多名人大代表郑重摁下表决器,中国首部反腐败国家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诞生。
转眼一年过去了,作为改革开放坚定实践者的义乌,一年来,监察法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监察法在法治实践中又带来了哪些变化?
依法用好留置措施在监察改革中提升效能
“经调查,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分局一大队副大队长骆某某存在收受李某某2万元现金等财物的情况。”2018年8月16日,义乌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初核后,以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罪对骆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了监察留置措施。
讯问1人次、询问33人次、查询20次、搜查2次、扣押2次、留置1次,调取证据材料20余份……在案件调查期间,专案组严格程序,全要素规范使用调查措施,打出一记“组合拳”,使调查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最终历时2个月,市纪委监委查明了骆某某的各项违纪问题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及受贿的犯罪事实。
这是过去一年我市加大留置案件查办力度、综合运用监察措施的一个缩影。
“赋予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的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调查措施权限,特别是以留置代替‘双规’,是监察法的‘法宝’之一,解决了长期困扰的法治难题,确保了监察工作依法有序运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如何让监察法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让监察权力行使更加规范、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更加透明?
在准确理解把握监察法,优化机关内设机构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加强实践探索创新,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不断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监察措施使用规范等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义乌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完善问题线索分办、监察措施审批等工作流程的会议纪要》等制度,对问题线索的受理、移送、处置、报结、归档等环节都规定了具体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分办回避制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和监察措施使用有效管控、全程留痕,提高监督调查处置能力的同时也提升了治理效能。
据统计,2018年,通过加强监察措施的实战化运用,特别是加大留置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共采取留置措施8人,同比去年增长300%,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00余万元。
投案自首彰显监察全覆盖震慑力
2017年底,因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工作监管失职等问题,福田街道洋塘桥头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骆某,受到了组织处理和扣发薪酬等措施。
2019年1月,因充当某投资公司“保护伞”,市纪委监委对陈某某、王某某、朱某某、骆某4名协警予以政务立案,公安机关对4人予以辞退。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骆某作为一名“非党员”,陈某某等4名协警作为“编外人员”,并不属于监察对象。在监察法出台后,他们不仅被纳入了监察管辖范围,还受到了相应处理。
“在过去,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范围比较窄,像编外人员、非党员等相当一部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处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到的空白地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监察法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解决了原来行政监察覆盖面窄的问题。
根据监察法,义乌监察对象由过去的1万余人增加到了2.5万余人。“通过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全覆盖,有力消除了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切实压缩了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
然而,新增监察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市纪委监委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公职人员“权力任性”“微腐败”的情况不容小觑。
如何破解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市监委以监察法为遵循,积极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延伸至镇街,2018年7月底各镇街派出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完成。通过推动监督力量的下沉,实现了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你今天是因为什么事情过来的?”
“今天我是因为自己工作期间存在的违纪问题来投案自首的,主动过来向组织交代问题,希望能得到组织的从轻处理……”
类似这样的对话,已经在市纪委监委的谈话室中发生了许多次。一年来,共有8名党员干部因感受到了巨大的反腐压力,向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自首”,彰显了反腐别样震慑力。
深学笃用让《监察法》在基层落地生根
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是善治的基础,知法是执法的基础。面向社会,让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了解监察法,提高社会知晓度,有利于广大干部群众提升法治思维,增强监督力量,促进监察法入脑入心入行,推动监察法精神在乌伤大地落地生根。
推出《义乌历史上的监察官》主题展览,在机关部门、农村文化礼堂等处巡回展出,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以讲述先贤故事、领略名吏风采的方式,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在多块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监察法宣传画,印制800张张贴画发至各村居;编印监察法学习资料、《监察对象告知书》等下发给广大监察对象;在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制作监察法宣传视频播出,并在全市300多家宾馆酒店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监察法》实施一年来,针对不同监察对象,市纪委监委分层分类量身定制了《监察法》“学习宣传清单”,将学习融入日常工作、扩展到千家万户、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监察法》在义乌结出硕果。
各镇街、机关部门也开展了一系列与廉政有关、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将监察法的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如义亭镇举办廉政文艺晚会,通过三句半、道情、清廉歌曲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献上精彩绝伦的清廉文化“盛宴”。后宅街道在重阳节举办了一场以宣传廉政文化为主题的灯谜活动,灯谜内容涵盖党风廉政、监察法等内容,寓教于乐,妙趣横生。上溪镇制作《反腐倡廉邀您同行》小卡片,公开举报地址电话,鼓励群众拿起手中的电话对违纪违法行为说“不”,目前已发放至上万名党员群众手中,确保辖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以前都是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学习教育、受纪委监督,现在不一样了,我们也要经常学习、时常对照,干不好就要被问责。”市场监管局江东所一名临聘人员深有感触地说。为加强全体干部雇员优良作风的养成,市场监管局向所有临聘人员发放监察对象告知书,要求每个人秉公用权,并将全体监察对象纳入日常学习教育,使廉洁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监察法开启了反腐新征程。2019年,市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标准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监察法的贯彻落实继续积累实践经验,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