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义乌商报报业集团联合开设“人大代表问政窗”栏目,不定期刊登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事关我市改革、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回应与答复。今天推出2019年第二期。部分市人大代表围绕加快推进我市旧村改造高层公寓建设、提升市民急救知识、减少城市建筑扬尘、规范农村篮球场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马路劳务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方面分别发问。对此,社区建设办、红十字会、建设局、执法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解惑答疑。
如何加快推进我市旧村改造高层公寓建设?
代表问
楼红燕:近年来,我市在新农村住房建设和新社区集聚建设等方面先后下发多个政策文件,特别是义政[2009]84号文件明确了城中村、镇中村高层公寓和多层垂直房结合的建设模式。据了解,全市有89个按高低结合模式实施旧改的村(居),垂直房建设进展较快,但高层公寓建设缓慢,有的村垂直房已建成十多年,而选择高层公寓的农户大部分为村里的弱势群体,还在租房居住。请问,我市在加快推进旧村改造高层公寓建设方面有何新的举措?
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答: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旧村改造中已完成多层部分但高层公寓未启动建设的村庄有51个,约2.7万套,主要是经批准按原政策实施旧改的村庄,涉及除上溪、赤岸以外的12个镇街,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根据调研情况,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形:
(一)条件成熟可按原计划推进高层部分建设的村。这些村用地、规划、资金筹集等基本完成,已完成部分高层住宅建设,正在谋划剩余部分建设,或正准备工程招投标。共19个村约9000套高层公寓。
(二)缺少用地指标的村。主要是从2013年启动实施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后,用于按原政策旧改的用地指标基本暂停;群众对高层住宅接受度低,有限的用地指标优先保证多层住宅建设,高层住宅用地指标落实滞后;旧村改造时间跨度大,人口增长,安置需求有所增加。共涉及8个村约3000套。
(三)资金筹集困难的村。原因分析:一是高层住宅建设需要资金较大,村民经济基础薄弱且资金已用于多层部分建设;二是部分村民对村干部不信任,不愿缴纳建房资金;三是村里能力强、经济条件好的村民大多通过宅基地调剂取得了较多的多层住宅,对高层住宅建设缺乏紧迫感,高层较多的村民大多能力一般、经济条件欠佳,他们虽然迫切需要启动对高层建设,但在村里影响力较低。共7个村近4000套。
(四)其他原因造成高层无法启动建设的。主要原因有:(1)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不团结,村里各种矛盾影响工程建设等;(2)有小部分农户对旧改审批存有异议不愿参加旧改,故旧房未拆除影响整体规划实施;(3)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原规划方案需调整;(4)群众对高层部分建设积极性不高,有变更规划改建多层,或货币化安置的意愿。共17个村约11000套。
二、办法和举措
(一)旧村改造高层公寓实施主体为村级组织。在我市旧村改造的政策文件《义乌市旧村改造暂行办法》(义政发〔2001〕113号)文件、《义乌市新农村住房建设实施办法》(2006年55号)文件、《义乌市城乡新社区建设实施办法》(义政发〔2009〕84号)等,均明确规定:旧村改造由镇(街)负责,村级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履行所涉及的行政职能。建议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镇街切实加强对旧改村级组织的领导,落实旧改实施主体责任,并将旧改高层公寓建设纳入村级组织考核。
(二)旧村改造高层公寓建设法定审批程序:1.规划报批,分为建筑方案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两个阶段。建筑方案审批办理时限为资料齐全正式受理后1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为资料齐全正式受理后4个工作日;2.土地征转用、供地;3.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资料齐全正式受理后1个工作日。目前我市并无法定审批程序以外的审批事项。
(三)村级组织规划报批、用地报批和施工许可报批及相关资料准备,及工程建设管理。这是旧改高层公寓建设启动难点,为解决这一难题,目前我市对旧改高层建设实施代建制,由村级组织委托专业代建单位进行有关报批的资料准备、报批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旧改高层的用地保障、规划审批、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对现行旧改高层有关政策进行进一步梳理,认真分析查找旧改高层公寓建设启动难的深层次原因,以机构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提出进一步统筹加快旧改高层公寓建设的建议意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办理效率,让群众早日住进现代化的新居。
如何全面提升市民急救知识?
代表问
陈红卫:普及市民急救知识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遇到溺水、心跳骤停等各种应急情况,如缺乏基本的急救技能,不能充分利用这段黄金时间为医院等创造条件,患者很可能会失去宝贵的生命。从平时工作、生活中发现,不少市民群众的自我应急救援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能力还较为欠缺。请问,我市在开展急救知识的宣传、加强市民急救能力培训等方面有哪些举措?
红十字会答:
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红十字会每年都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截至2018年,我市已累计培训红十字救护员2.2万人;普及培训累计12万余人次。培训对象涵盖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各个行业部门。全市拥有红十字急救培训师资156人。今年以来,我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详细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救护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今年我会已开展救护员培训22场培训红十字急救员1058人;普及培训31场培训7242人次。
一、建立机制,大力开展急救培训“五进”工作。一是开展急救花开进校园系列活动,先后走进义乌中学、稠城一校等20多所学校开展红十字急救知识培训,5700多名师生和家长受益,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安全意识,更好地普及急救知识技能,从而为广大师生撑起绿色生命之伞。二是服务企业开展急救培训。先后走进雅星织造有限公司、华鸿控股集团、义乌供电有限公司等企业,上门服务为企业员工开展急救培训,今年已培训企业急救员500余人,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开展急救培训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活动。走进兴业社区、公安局等单位部门开展急救培训深受好评。并对接宣传部门,将急救培训列入农村文化礼堂菜单为村民进行急救培训。同时,把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为市民开放日,只要有人报名,我们就组织进行免费培训。
二、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以重大活动为平台加大宣传。5.8活动日组织志愿者走进望道故里———分水塘村,开展宣誓活动和急救演练,进一步向广大民众传授急救技能宣传急救理念。二是借助地方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急救十余次,通过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急救知识点宣传二十余次、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自救互救知晓率,持续打造好红十字“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公益品牌。三是主动作为,多次到救护培训重点部门上门宣传、换取共识增强各部门参与意识,争取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要点,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活动。
三、多方沟通,努力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培训所需经费进行全额保障,专项经费在年度预算5.5万的基础上又追加了5万元。此外,我会还争取社会爱心人士支持大力开展急救培训工作。
今后,我会将按照“健康浙江”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大急救培训工作的推广普及和红十字“救”在身边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坚持提质扩面,进一步深化救护培训“五进”活动,充分发挥救援队、红十字志愿者的力量,让“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理念深入人心,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为千家万户撑起生命的“保护伞”。
如何有效减少城市建筑扬尘?
代表问
楼茹英:随着我市城镇的不断扩大和日渐发展,市区和周边农村都在如火如荼的高速建设中,建设用车出入频繁,沾满泥土的车轮玷污了马路,车上的建筑垃圾也时常会掉落,从车上掉落的物体有时砸到别的车辆或行人,原本干净的马路变得尘土飞扬,碎石头经常掉得满地都是,车轮压过时常会弹起石子,对路过的行人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请问我市在防控建筑扬尘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城区棚户改造,工程建设量逐年增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形势日趋严峻。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在建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我局以信息化监管、标准化建设和监督执法检查为抓手,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方式,加大全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实效。
一、基本情况
经初步摸排,截至2019年4月,我市在建工程共有814个,其中受监项目287个(含质监、提前介入服务等),约占总量的35%;非受监项目527个(含农村旧改配套设施建设、绿化建设等,不包含外立面改造、学校短期装修、农民自建房等),具体分布:江东街道74个,北苑街道68个,苏溪镇60个,佛堂镇57个,福田街道55个,稠江街道42个,城西街道35个,其他136个,约占总量的65%。各镇街负责区域内非受监项目工地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农村有机更新及旧村改造工地);负责辖区闲置用地的覆盖或绿化。我局按照扬尘治理分工负责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业务指导。
二、工作举措
(一)推进制度建设,构筑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监管体系
1.编制《义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示范手册》,要求新建工地必须严格按示范手册要求执行实施,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2.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指导创建一批基础条件好的项目作为扬尘污染治理示范工地,定期组织“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会。全面贯彻落实扬尘治理“7个100”,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备设施的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专业化。
3.严格落实《义乌市文明标化暨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细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的各项工作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以及建筑施工各个环节。同时,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发动各镇街、平台公司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齐抓共管。会同督考办、执法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多轮次巡查、督察,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文明施工督办单,督促落实管理责任。
4.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监管,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责令其停工整改,并落实信用记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的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市场行为。2018年累计巡查整治工程项目260个,发放文明施工督办单62份。下发文明施工巡查通报12份,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的65个施工项目共66个企业进行处理。
(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
1.全面推广使用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系统(已经安装280套),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及时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2.全面推广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分别安装224套、202套),在建工地主要出入口、制高点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远程监督建筑工地控尘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对在建工地扬尘污染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
3.建设完善行业信用体系,依托“义乌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对施工现场环境脏乱差、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任主体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企业信用评级,与招投标市场挂钩,倒逼企业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三)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一是明确我市城区范围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二是大力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目前我市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已完成改造并通过省级专家验收(1家未完成,整改中),预拌混凝土行业大气扬尘控制水平、生产废水排放、生产固废回收利用和噪声控制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基本实现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的存储、输送,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
(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产业。编制《义乌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减少施工现场源头污染。严格落实《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通知》工作要求,由政府投资、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必须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力争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执法工作,按照市容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工作。一是规范管理运输市场。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安装顶灯、放大号牌和GPS,运输过程严格执行密闭运输措施。同时,要求渣土运输车辆纳入公司化,实行备案制管理。渣土清运公司具备20辆以上运输车辆,提供公司、车辆相关资料,并达到规范安装顶灯和GPS,号牌清晰,密闭运输等要求。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大队与属地交管、运管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重点监管工地、路段、区域开展重拳整治,保持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违规运输的高压态势。此外,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工程运输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工程运输车各类违法行为实行统一考核和黑名单制度,加强车辆监管。2018年,我局查扣渣土车573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类案件947起,罚款680.74万元。2019年,办理城市建筑垃圾类案件221起,罚款203.41万元,查扣渣土车148辆次。三是加强源头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标化工地建设,要求施工工地做好出入口硬化、配备冲洗设施和人员等各项标化建设。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路面、扬尘污染的依法立案查处。同时,运用工地出入口视频及全市其他监控设备,协助倒查渣土车偷倒、乱倒、污染路面等行为。2018年,我局办理运输车辆未采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场地内建筑土方(垃圾)案件164起,罚款77.76万元。2019年办理以上案件96起,罚款48.6万元。四是强化环卫清扫、保洁力度。我局对城区道路实行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日,城区重点区域道路(市政府周边道路,两个环保监测点周边道路)洒水频次不少于6次/日。开展道路冲洗作业:对辖区内道路主干道采用洒水车直冲+洗扫车洗扫或机扫车机扫或人工清扫的方式,实行冲洗保洁每日至少1次;对辖区内人行道,根据道路等级情况,实行三天一洗或一周一洗。再次,按时对护栏开展清洗作业:对辖区内护栏冲洗保洁每周清洗保洁1次。
尽管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扬尘污染等情况依然存在,今后,我局将继续对标问题,立足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出台建筑垃圾规范执法意见,完善综合整治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整治,对污染行为实行严管重罚。二是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建议公安、交通、执法和移动、电信公司等部门加强现有有效监控信息共享,增加监控探头的安装,减少盲区,并及时设置、维修主要道路两边的硬隔离设施,防止建筑垃圾乱倾倒。三是加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促进建筑垃圾消纳,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提高其资源化利用水平。四是继续做好道路洒水保洁工作。通过提高道路机扫率、增加道路洒水次数、加大护栏清洗力度等措施,保持城市道路路面清洁,并在具体措施上不断完善,配备更多的专业清洁设备。
如何规范农村篮球场的建设和管理?
代表问
宣丽娟:建设村(社区)篮球场是适应新农村发展、丰富和活跃群众文体生活的需要。据了解,这些年全市共建有村(社区)篮球场854个,但很多篮球场因年久失修而破烂不堪,有的已经改用于建房,有的变成了停车场,失去了篮球场本该有的功能和作用。请问,我市对农村篮球场的后续规范管理和维护有什么具体计划和措施?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答:
几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农村(社区)小康健身工程以来,每年市财政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相当资金用于农村(社区)小康健身工程建设,在农村(社区)建成一大批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其中农村(社区)建成篮球场900多片,健身点800多个,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健身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
1.提前介入,指导新农村篮球场的建设。为了规范新农村篮球场建设,我局就与市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参与到新农村篮球场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全过程,派出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具体包括使用塑胶的材料、厚度、篮球场四周围网的高度、灯光的亮度和球场划线等,在整个工程结束后,我局再派出验收组进行验收。同时为了提升农村(社区)篮球场的质量,我们要求镇、街道和村(社区)把水泥篮球场升级成塑胶篮球场。加装围网,把篮球场隔离,待验收全部合格后,按照小康健身工程建设奖励标准下拨奖励经费。2017年我们结合浙江省体育局开展的“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的创建和2018年浙江省政府民生实事,在农村(社区)推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把篮球场和足球场有机结合起来。
2.制定政策,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为了规范农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我们专门下发了《义乌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管理主体: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属地管理,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好公共体育设施。二是明确使用原则:公共体育设施应全年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所属的体育设施应积极向社会开放。学校的体育场地在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三是明确经费保障:其维护管理等费用按义乌市财政局、义乌市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体育事业(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义体字〔2013〕50号)执行。四是明确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管理主体签署意见后报市体育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及时归还体育设施并保证设施完好。公共体育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经市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先行择地新建偿还。新建的体育设施的面积、标准不得低于原设施。五是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侵占、破坏体育设施的,由市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创新机制,保证农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完好率。为了保证农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动态完好率,市财政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维修,其中今年市政府也把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列入了政府民生实事之中,去年,我们为了形成公共体育设施维修机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第三方公司对城区五个街道(稠城、稠江、北苑、江东、福田)进行了试点,今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展开,采用精准定位和扫码报修的方式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的完好,确保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动态完好率在95%以上。同时我们要求农村(社区)新建篮球场加装围网和隔离带,这样既方便市民健身,又能有效地防止农村篮球场变成“停车场”。
如何加强马路劳务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代表问
朱昂青代表问:目前,在我市城乡众多路口存在一个个自发形成的马路劳务市场,这些马路市场人员集聚、车辆乱停、环境卫生差,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周边环境和文明城市形象,也给企业用工、交通秩序、区域治安等带来一系列问题。请问,我市如何加强对马路劳务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
为规范临时性务工人员集聚地形成的马路市场,市政府每年会不定期对全市临时性务工人员集聚地组织开展清理整治。针对马路市场的问题,应坚持“属地管理、堵疏结合、部门共管”的工作原则,进行清理整治、规范管理。
一是狠抓“属地管理”要求,组建集中清理整治队伍,经常性不定期进行整治。对辖区内临时性务工人员集聚地要重点关注,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应给予必要配合,形成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已建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源的调配作用,畅通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渠道,优化服务。同时,镇街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求职务工人员的支持和理解,减少清理整治阻力。
二是落实“堵疏结合”原则,引导镇街就近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引导人员入场招聘求职,逐步形成城乡结合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在努力解决好场地的情况下,各部门联合清理整治,使得务工人员有地可去,减轻交通管理、卫生创建等压力,确保疏导效果。现阶段,北苑、后宅、廿三里、义亭、苏溪、佛堂已就近安排场地建设人力资源市场,效果也比较明显。下步,针对未建招聘场所的镇街,加强联系对接,加快场地建设落实。
三是发挥“部门共管”优势,落实部门管理职责,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马路市场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程,镇街负责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创建、整治等活动。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已建劳动力市场的业务指导、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清理整治中的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工作、应急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等。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路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秩序维护工作。
马路市场是城市文明创建的难点,不仅需要属地镇街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也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协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畅通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渠道,确保务工人员集聚地不回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现象,从而达到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交通畅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