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24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宗琳玲 编辑 楼菲莉)6月17日,山东菏泽,一名正在行走的路人被突然落下的窗户砸中,当场倒地不起;6月18日,南昌进贤县,7岁女孩在自家店门口写作业,意外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6月19日,江苏江阴,一名步行上学的10岁男生被高处落下的钢管击中头部……近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一次次惨痛的教训,给人们敲响了高空安全的警钟。
高空坠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一个不起眼的鸡蛋、一个水瓶、一个苹果从高空坠下,会有多大的冲击力与破坏力呢?近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了一次高空抛物的实验。
18米高度抛下一个成人拳头大小的苹果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将18米高(相当于六层楼)的稠江中队训练塔作为实验地点,用普通玻璃(3mm、5mm厚)、鸡蛋(约50克/枚)、矿泉水瓶(重量约为500克/瓶)、苹果(成人拳头大小)、西瓜等作为实验用品。
实验一:西瓜被鸡蛋击裂
第一个实验,消防员把一个西瓜放置地面,模拟人的头,再将6个鸡蛋先后从18米的高度抛下,其中4个未砸中;1个砸在西瓜侧面,被砸部位立即凹陷,溢出少量瓜汁,其余部分完好;1个正面砸中西瓜,被砸部位立即凹陷,同时瓜体出现一条长且深的裂缝。
实验二:鸡蛋击碎3mm厚的玻璃
第二个实验,消防员用石凳支起3mm厚的玻璃,消防员再找准落点,将一个鸡蛋从18米的高度抛下,只听到“砰”的一声,鸡蛋将玻璃击碎。随后,改用5mm厚的玻璃,当鸡蛋与玻璃接触的瞬间,蛋壳碎裂,蛋液四溅,但玻璃并没有出现开裂的情况。
实验三:苹果砸裂5mm厚的玻璃
第三个实验,消防员用石凳支起5mm厚的玻璃,将一个苹果从18米的高度抛下。玻璃瞬间碎成数块,苹果也被砸得四分五裂。同样用5mm厚的玻璃,换成未开瓶的矿泉水进行抛投。只听到“咣”的一声巨响,玻璃像蜘蛛网似得被砸得粉碎,撞击力惊人。矿泉水瓶盖虽然没有被砸开,但瓶身破裂,水四处飞溅。
据实验现场的义乌中学物理老师陈军介绍,一个物体从高处落下,高度越高,落得速度就越快,所携带的能量和冲击力也就越大。陈军说:“从物理学的角度看,物体掉下来砸到人或者其他物体,其冲击力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一个是坠落物体的质量,或者是我们平时讲的重量;第二个是砸到物体时的速度。我们刚才实验中也看到了,物体从18米左右掉下来的速度能达到多少呢?我估算了一下,大概是汽车以60km/h撞上去的速度;第三个就是物体的坚硬程度。越坚硬的东西作用时间越短,破坏力和撞击力就会越大。所以高空坠物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陈军提示,当高空抛物达到一定高度,即使是很轻的物体,可能也会造成不小的损害。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一颗鸡蛋都可能成为致命杀手。
【浙江新闻+】
拒绝高空抛物,从你我做起
高空坠物主要有三个来源:建筑物外墙及广告牌、灯箱等;高层居民随手丢下的弃物;阳台放置的花盆、木板等闲置物。
一旦发生这样的意外造成的后果,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高空坠物来源明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高空坠物来源不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只有头顶更安全了,才能更安心、踏实地走在路上。消防部门提醒,高层住户一定要自觉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定期检查家里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小区物业要加强对高层楼房隐患的排查,及时进行维护整改,减少事故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