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9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陈文青 记者 骆红婷)12月16日,是邹宁浩烈士牺牲三周年的日子。当天,为了深切缅怀英雄,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别在义乌和武义两地举行邹宁浩烈士遗物入馆仪式和烈士陵园悼念活动。
当天上午,邹宁浩烈士遗物入馆仪式在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被大火烧化的相机、手机以及对讲机,生前撰写的消防专著《都市火魂》,策划的消防十二生肖剪纸作品、获奖摄影作品、收藏的消防邮品集、荣誉证书……邹宁浩烈士家属以及消防指战员整理出的其生前遗物,一一摆放于支队队史馆玻璃橱窗内,供参观学习。
下午3时30分,在武义烈士陵园,参与悼念的人们在邹宁浩烈士遗像前,缅怀英烈,向烈士致敬默哀,鞠躬,依次敬献鲜花。
三年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全体指战员以邹宁浩烈士为榜样,传承烈士遗志,继续接力,将心中最深情的思念和最崇高的敬意化作决心,凝为动力,全力争当人民安全“守夜人”,同时,联合社会各界完成了烈士生前发布消防主题集邮展等心愿。
邹宁浩,浙江武义人,1987年9月2日出生,2005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先后在丽水消防支队、金华消防支队和义乌消防支队工作,多次立功受奖。2016年12月16日,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邹宁浩同志作为“消防战地记者”,为获取第一手影像资料,冲锋在前,忘我战斗,因现场火情突变,不幸英勇牺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为“人民卫士”荣誉称号;浙江省公安厅党委追记一等功,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浙江省委追授“浙江青年五四奖章”,并入选“浙江好人”“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