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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义乌市修订创新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5-08 09:06:0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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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记者昨日从义乌市科技局获悉,为做好普惠性创新券推广工作,义乌市对创新券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激发义乌科技型企业的创新活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创新券是乌市为创业者量身定做的一项创新扶持之举,是一种配额凭证,由政府向企业无偿发放,用于向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这种“创新货币”,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创客来说,无疑是一种很重要的创新推力。

  根据实施细则,市财政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创新券兑付资金,本市注册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都是发放对象。创新券可用于科技企业购买或支付合作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技术查新、科技信用贷款担保费和贷款利息、检验检测、专利年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标准制定、认证等服务,每项服务按最高不超过50%比例抵扣创新券,每家企业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其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就技术开发开展合作,每个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合作开发经费的10%比例抵扣,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标准制定方面,每项标准按50%比例抵扣,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技术查新、科技信用贷款担保费和贷款利息、检验检测、专利年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每项服务也均按50%比例抵扣。值得一提的是,在“科技贷”中使用创新券,担保费和贷款利息合计最高抵扣可达每家每年50万元。

  据了解,创新券的申请、使用与兑付,依托浙江科技大脑在线进行。目前,省科技厅开发的“浙江科技大脑”服务平台上的1.1万家科技企业都已纳入创新券使用载体,极大程度地满足了企业检验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技术查新、产品标准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等方面的需求。不仅如此,我市还将使用创新券的载体扩大到全国,并通过市级载体的认定,将全国的优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平台也纳入载体,使全国范围内的优质服务资源都为我所有。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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