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4日讯(通讯员 虞旺趣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垃圾桶就在眼前,却要把垃圾扔在路边,这是为什么?近日,义乌一市民因乱倒垃圾被罚款,还被扣除信用分。
数天前,市执法局苏溪大队接到举报称,有大量快递包装袋等垃圾被丢弃在苏溪镇蒋宅一区公交站旁的垃圾桶边,其中还有部分包装袋、胶带等垃圾散落在地上。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情况基本属实。
经过仔细检查,执法队员在现场发现一张标有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的快递单。根据快递单上的相关信息,执法队员很快就找到了当事人何某。“我原本以为环卫工人迟早会来清理掉的,就把垃圾扔在了垃圾桶外面。”在证据面前,何某不得不承认乱扔垃圾的行为。
执法队员随即要求何某将乱倒的垃圾清理干净,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何某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将按有关规定扣除若干个人信用分。
随手乱扔垃圾,不仅增加了环卫工人工作量,更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为此,苏溪执法大队依托“党建+单元”作战机制、“数字城管”以及现场巡查方式,强化了对乱扔垃圾、垃圾未分类投放等行为的管理。今年以来,该大队已累计查处生活垃圾类案件13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