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
两个月工资被扣,咋办?
7月28日上午,读者王先生求助:他朋友在义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当模特兼模特老师,因工作之余外出赚外快,被公司负责人知道后,近日被开除,并被扣两个月工资和提成,加起来有一万多元钱,这事该咋办?
据了解,王先生的朋友吕小姐今年24岁,江西人。去年1月11日,吕小姐与义乌某文化传播公司签约当模特,兼做模特老师,月薪为基本工资加业务提成,薪酬每月结算一次。可最近两个月,公司负责人拒付工资,理由是吕小姐不服从公司安排,多次擅自到外面揽活赚外快且不听劝阻。
【记者核实】
当事人吕小姐:
与老板娘讨论业务起矛盾
之后拒绝率队参赛惹祸
7月初的一天,我与公司老板娘商讨业务时发生不愉快,大吵了一架,之后我便擅自回家“休假”,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
7月16日,公司组织少儿模特参加省里的比赛,要求我率队参赛。我以“有私事要办”为由婉拒了对方的一再要求。
后来听说公司方在寻找模特老师来取代我,我就更不想在公司继续干下去了。7月22日晚上,我表达了离职的愿望,但对方没回复。次日上午,我又联系公司负责人,“责问”对方为何故意拖沓。没想到对方很快发来一纸《通告》,大致内容是:我在合同期内未经公司同意,多次私下承接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并认为公司无过错;7月16日公司组织少儿模特学员参加浙江省总决赛当天,我作为领队老师无故缺席,没有责任心的表现令公司失望。公司决定终止与我签订的合同,并不予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及福利,请我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司衔接工作,并上交相关材料和物品。
事已至此,我也不愿再在该公司干下去,但要讨回原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六七两个月的工资,加上提成,共有11100多元。
当事人:宋先生
辞退和不发工资的决定
是依据双方合同作出的
7月28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吕小姐所在的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宋先生。“所有处理决定,都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作出的,并没有故意克扣她的工资。”
宋先生说,吕小姐是该公司的签约模特和模特老师,每月工资由底薪和活动提成组成。从上个月开始,他发现吕小姐有违约现象———陆续私下接活。“第一次,我警告她了,明确告诉她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第二次又被发现了,她依然不认错,还强词夺理称休息日为何不能私自接活。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7月16日参加省里总决赛,我提前通过微信通知她率队参赛,她居然直接说‘不去’。”还有让宋先生不高兴的是,7月16日,不少家长致电吕小姐询问相关事宜,但她一直不作回应,而且事后也没跟他说明拒绝带队参赛的真实原因。
7月22日,宋先生按照双方签订的《模特代理合同》相关规定,作出了与吕小姐终止合同并不予发放未发放工资及福利等决定的《通告》。
对此,记者咨询了浙江国权明达法律事务所副主任成金星,“公司随意扣留员工工资是不妥的。”他认为,当事双方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可通过法律手段合理解决纠纷。